广州市彩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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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85dg0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彩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彩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言编制日期 : 2023年 7月中 华人 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7六、结论 5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60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61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62附图 3 项目四至实景图 63附图 4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64附图 5 项目平面布置图 65附图 6

2、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68附图 7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69附图 8 项目所在地水系图 70附图 9 广州市花都区水系总体布局规划图 71附图 10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72附图 11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73附图 12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74附图 13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75附图 14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76附图 15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 77附图 16 引用项目与本项目距离图 81附图 17 总量申请截图 82附件 1 营业执照 83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4附件 3 租赁合同 85附件 4 用地意见 88附件 5

3、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90附件 6 原辅材料 MSDS 报告 9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市彩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紫儒路 1 号之一(自编 15-A)地理坐标 113 1443.772 ,2329 1.937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1 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 26-44-涂料、油墨、颜 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

4、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 (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用地(用海) 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情况如下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

5、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设有工业废水直排的排放口,也不是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 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根据正文的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的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取水口1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 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建设工程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 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涂料制造行业,不属于产

6、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中规 定的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行业。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也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紫儒路1号之一(自编15-A), 根据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13),用地规划属于工业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项目符合城镇规划要求。3 、与广东省环境功能区划符

7、合性分析表1-1 广东省环境功能区情况一览表类别政策文件方案本项目相符性空气环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 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 订)的通知(穗府201317 号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地区(详见附图6)相符地表水环境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粤环 201114 号)及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 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饮用水源 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详见附图 7)相符声环境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 知(穗环2018151 号)本项

8、目所在声功能区属于2类 区。本项目运行过程不会对周 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详见附图10)相符24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表1-2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符合性分析类别区域名称项目情况大气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不位于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不位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不位于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生态生态保护红线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水超载管控区不位于超载管控区水源涵养区不位于水源涵养区饮用水管控区不位于饮用水管控

9、区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不位于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5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表1-3 与广东省2021年各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广东 省2021 年大气 污染防 治工作 方案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 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 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 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相符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迁建项目 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

10、化、低温等离 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 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本项目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相符广东 省2021 年水污 染防治 工作方案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从对“污水处理 率 ”向对“污水收集率 ”管理的转变, 实现污水处理量及入口污染物浓度“双 提升 ”。按照“管网建成一批、生活污 水接驳一批 ”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 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近期:生活污水与更 换冷却水一同经三级 化粪池,储存在废水 池中,定期由粪便运输车转运至花山净水 厂集中处理。远期:储水池中停止 使用,生活污水与更 换冷却水一同经三级 化粪

11、池预处理后水质 由市政管网排入花山 净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相符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 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 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 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 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 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 用不外排。相符3广东 省2021 年土壤 污染防 治工作 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 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 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 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本项目在厂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场所

12、按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措施。相符6 、与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表1-4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广东省生 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 ”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 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 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 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本项目不属于入园集中管理项目,项目周边以工业厂房为主相符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新建项 目原则上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两倍 削减量替代,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 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总 VOCs 排放 量实行2倍替代。相符广东省生 态环境保护 “十

13、四五 ”规划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 工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 新建、扩建项目。相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保障煤 电等重点领域用煤需求,其他领 域新建耗煤项目必须严格实行煤 炭减量替代;珠三角禁止新建、 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 煤燃油自备电站,推进沙角电厂 等列入淘汰计划的老旧燃煤机组 和企业自备电站有序退出,原则 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 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 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粤东西 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 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运营期能源消耗主要为电能,不涉及建设供热锅 炉。相对7 、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表1-5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本项目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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