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润滑脂和200吨润滑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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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东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00 吨润滑脂和 200 吨润滑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0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状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 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3六、结论86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表 2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附图: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四至图及卫星图附图 3 项目厂区第一层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目厂区第二层

2、平面布置图附图 5 项目厂区第三层平面布置图附图 6 项目厂区第四层平面布置图附图 7 项目厂区第五层平面布置图附图 8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9 鹤山南部板块( 一城三镇)总体规划(2018-2035)附图 10 大气环境功能分区附图 11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12 鹤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附图 13 江门市主体功能规划图附图 14 鹤山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附图 15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6 鹤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7 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附件: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 2 营业执照附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4 项目备案证附件 5 不动产权证

3、附件 6 租赁合同附件 7 鹤山市 2022 年环境空气质量年报附件 8 环境空气质量引用监测报告附件 9 2022 年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年报附件 10 原辅材料 MSDS 及 VOC 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状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00 吨润滑脂和 200 吨润滑油项目项目代码2306-440784-04-01-2884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鹤山市鹤城镇工业大道中 90 号之十二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 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 中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

4、提纯、混合、分装的 (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306-440784-04-01-288400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33%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5079.3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鹤山产业转

5、移工业园(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根据清洁生产和准入条件要求,入园产业应符合相关产业政 策,新引入企业不得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 订版)中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工艺装备、产品;不得涉及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项目;将鹤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 本)所列禁止/限制准入类项目列入本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 扩建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禁止新引入铅酸蓄电池、废旧塑料再生项目;严禁引入向河流排放汞、镉、 六价铬

6、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址山片区禁止引进排放一类污染 物、铜的项目。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引入,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低水耗的产业。本项目情况及符合性:项目为 C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符合国1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电镀、陶瓷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新增废水排放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因此,本项目符合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准入条件的要求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 C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7、年本)(2021 修订版),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润滑脂、润滑油,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修订版)中禁止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不属于鹤山市投资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本)(鹤府2019 5 号)、江门市投资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8 年本)(江府201820 号) 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等文件中 禁止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鹤山市鹤城工业二区,根据鹤山南部板块( 一城三镇)总体规划 (2018-2035)(详见附图 9),本项目属于工业用地

8、,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设 计相符。根据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鹤城共和片区中的工业 B 区,工业 B 区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兼顾发展金属制品。本项目年产 800 吨润滑脂和 200 吨润滑油,主要设备有调和釜、搅拌机、研磨机、导热油炉、脱气罐、冷却罐 等设备,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其产业 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要求。距离本项目最近水库为兰石水库,距离 14km ,根据江 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 知(江府函2020172 号)兰石水库

9、饮用水保护区已取消,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保护区内,选址符合要求。3 、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 150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2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分析,见下表。(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表 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编 号文件要求本项

10、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生态 保护 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 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 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 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 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 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 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 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 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工业 大道中 90 号之十二,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

11、合2环境 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 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 消除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 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 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 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 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 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现 状不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现 状达标,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 的标准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大 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 颗粒物,一楼大调和釜投料、搅拌调和工序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装置处理后由 30m 高排气筒 G1 排放;一楼小调

12、和釜、三楼小调和釜和灌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由 30m 高排气筒 G1 排放,有效削减 VOCs 和颗粒物排放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符合33资源 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 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 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项目生产过程中电能、 自来水 等消耗量较少,区域内水资源 较充足,项目资源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符合4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 红

13、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 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润滑脂 的加工生产,项目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2021 修订版)中限制、 淘汰类,也不属于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发 改体改规2022397 号)中的 禁止准入类,符合准入清单的 要求。符合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 1+3+N ”三级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项目属于一核一带一区中的珠 三角核心区。符合6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 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 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 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 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 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 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 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 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项目不涉及火电机组、锅炉, 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 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 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等燃烧设 施。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均不 属于高挥发性有机物原料,因此,项目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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