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众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音响外壳50万套、拉管50万条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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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 广 州市众泰塑 皎制 品有限公司年 产 音响外壳50 万套 拉 管.501万条 建设项曰建设单位 ( 盖章) : 户州 市 众泰塑 胶制 品有限八司云编制 日 期: 2023年5月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众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音响外壳 50 万套、拉管 50 万条迁 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2305-440114-99-01-72660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南路 2 号(智景科技园)8 号楼 1-4 楼、9 号楼 1-3 楼、10 号楼一楼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21 分 10.42

2、0 秒,北纬 23 度 27 分 19.26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 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 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 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1167(含公摊)专项评价设置

3、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依据如下: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的 依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罐车外送水处理厂的除外);新 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花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 Q 值为 0.00016 ,不

4、超 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本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1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 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及其 2021 年修改决定,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所列 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因此

5、本项目为允许类项 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清 单中“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南路 2 号(智景科技园)8 号楼 1-4 楼、9 号楼 1-3 楼、10 号楼一楼,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根 据企业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附件 4),本项目租用厂房可作为 工业生产经营使用,本项目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根据广州市控制 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花都区通告附图(详见附图 17),本项目位于一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 、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大气环境根据广州市环

6、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 17 号文),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见附图 5),项目所 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2)地表水环境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 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见附图 7)。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花东污水处理 厂,尾水排入机场排洪渠。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 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22122 号),流 溪河“从化街口-人和坝 ”水质现状为类水质,2030 年水质管理

7、目 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广东省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未划定机场排洪渠的 功能区划和水质目标。根据该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各水体 未列出的上游及支流的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以保证主流的环境质 量控制目标为最低要求,原则上与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 差超过一个级别 ”。机场排洪渠汇入的流溪河河段水质目标为类 标准,因此机场排洪渠的水质保护目标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本项目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水,不新建排污口。因此,本 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6。(3)

8、声环境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 通知(穗环2018 151 号),本项目位于 2 类区(见附图 8),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本项目运行过程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采用隔声、减振 等治理措施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4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本项目与3各类管控区的相符性详见下表 1- 1,与各环境空间管控区图的位置见附图 11 14。表 1-1

9、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序号区域名称本项目是否位于所在管控区1生态生态保护红线区否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否2大气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否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是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否3水水环境容量超载管控区否水源涵养区否饮用水管控区否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否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划分的生态红线保护区、生态环境空间管 控区、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水环境容 量超载管控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管控区、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区, 本项目位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详见附图 7)。根据广州 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大气存量重点减排区应根

10、 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本项目属于橡胶和 塑料制品业,主要从事音箱外壳和 PVC 拉管的生产。本项目 8 号楼 一层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 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1 达标排放;8 号楼二层混料、炒料、破碎、 切割这 4 个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设备 处理,之后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2 达标排放;8 号楼三层喷漆烘烤 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集气罩收集后,各用一套(总共两套)“ 喷 淋塔(4 个)+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之后分别 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3、15m 高排气筒 DA00

11、4 达标排放;9 号楼注 塑和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之后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5 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相关要求。5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4(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南路 2 号(智景科 技园)8 号楼 1-4 楼、9 号楼 1-3 楼、10 号楼一楼。根据广东省环境 管控单元图(见附图 9),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 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三线

12、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1-2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 红线根据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 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 水源、风景区、 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资源利用 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本项目资源 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 底线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 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

13、能维持环境功能 区质量现状。负面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 清单列明行业。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要求。(2)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 三线一单” 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根据单元管控要 求进行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涉及 4 个单元,分别为“花东镇一般管控 单元 ” (ZH44011430002 ) 、 “ 流溪河广州 市花 东镇控制 单元 ” (YS4401143210002)、“广州市花都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

14、 7” (YS4401142310001 ) 、 “ 花 都 区 高 污 染 燃 料 禁 燃 区 ” (YS4401142540001)(详见附图 16)。本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3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 维度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花东镇一般管控单元”(ZH44011430002)相符性分析区域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相符5布局 管控合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效益 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 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 退出或关停。1-2.【产业/禁止 类】单元内处于流溪河干流河 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 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 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应严格 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 条例进行项目准入。1-3.【大 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 重点管控区内,应加大大气污 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大气 污染物排放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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