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顺久发五金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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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 称: 广州市增城顺久发五金厂迁建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增城顺久发五金厂编制日 期:2023.3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编 制 日 期 : 二零 二三年三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4六、结论 66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四至图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目 500m 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5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图附图 6 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2、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附图 8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9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0 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距离图附图 11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附图 12 广州市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图附图 13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4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附图 15 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图附图 16 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 17 项目在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附件: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身份证附件 3 租赁合同附件 4 国土证附件 5 增城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表附件 6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附件 7 排污许可证附件 8 项目迁建

3、前废水、废气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广州市增城顺久发五金厂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303-440118-04-01-760478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田桥工业区宏旺产业园 Q 栋地理坐标(经度:1134938.074 ,纬度:23 1027.426)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752 摩托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四、铁路、船舶、航 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 摩托车制造375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 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 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技改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

4、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 占比(%)1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50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 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第 49 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其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限制产业

5、和落后生产 工艺设备、落后产品之列,应为允许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在产业政策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是合理合法的。2 、与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表1-1 与环境功能区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功能区规划方案本项目执行标准/其他是否符合 广州市人 民政府 关于 印发广州市环 境 空气功能 区 区划 (修订)的通知(穗 府2013 17号)项目位于环境空气 二类区;不属于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和其它需要特殊保 护地区(详见附图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 单二

6、级标准符合 广 东省人 民政府 关于广州市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区划规 范优化方案的批复 (粤府函202083 号)项目距离东江北干 流准饮用水源保护 区1.8km ,不在广州 市饮用水水源一级 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和准保护区范围内 (详见附图10)/符合 广州市环境保护 局关于 印发广州市 声环境功能 区 区划 的 通 知 (穗 环 【2018】151号)声环境2类区(详见 附图7)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类标准 (昼间60dB(A)、夜间 50dB(A)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 总体规划本项目不属于广州 市生态保护红线规/符合2(2014-2030 年)划范围内(

7、详见附图11)综上,本项目所在地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3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符性分析表1-2 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涉及条款本项目是否符 合生态保 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区将国家、广东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需编制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开展 功能分区,明确保护边界,维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质量项目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内符合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环境空气 质量功能 区一类区禁止设立各类开

8、发区及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设施须限期搬离项目不在大 气环境空间 管控区内, 项目大气污 染物均采取 相应的有效 废气处理措 施或管理措 施,污染物 可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 物存量重 点减排区需要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 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水环境空间管控超载管控 区区内违法

9、违规建设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项目不在超 载管控区符合水源涵养 区禁止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和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等损害水源涵养能力的活动,强化生态系统修复。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业,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项目不在水 源涵养区符合饮用水保 护区对准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区域,禁 止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项目不在饮 用水保护区符合3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禁止新建、技改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内珍稀水生 生物生境 保护区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控制

10、,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温泉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要进行合理开发,禁止污染水体的旅游开发项目项目不在珍 稀水生生物 生境保护区符合4、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5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管控领域管控方案本项目是否符 合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329.94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8.35% ,主要分布在花都、从化、增城;一般生态空间450.30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面积的6.21% ,主要分布在白云、花都、从化、增城。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98.56平方公里, 占全市海

11、域面积的24.64% ,主要分布在番禺、南沙项目位置不位于生态严 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 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符合环境质量底 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国控、省控断面优良 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 达到100%;全面消除城市 建成区黑臭水体;近岸海 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无 机氮浓度有所下降。大气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 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 “十四五”规划目标值,臭氧 (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巩固二氧化氮(NOx)达 标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 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根据项目所

12、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后与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4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资源利用上 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 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 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 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 和强度控制目标。其中, 用水总量控制在48.65亿立 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 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 14万公顷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47万公顷以下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等, 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 项目由市政自来水管网 供水,由市政电网供电, 生产辅助设备均使用电 能源,资源消耗量较少,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符合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 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以 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 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 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 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项目位于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11830005(增城区石滩镇麻车村、岗尾村等一般管控单元)的一般管控单元,符合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详见表1-6符合表1-6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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