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武汉大学信息中心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人难、易点高频考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200题含答案解析)模拟练习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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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湖北武汉大学信息中心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人难、易点高频考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200题含答案解析)模拟练习试卷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50分 每套试卷共200题,答案解析在题目后面全文为Word可编辑,请谨慎购买!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合计统分人得分一、单选题(共160题)1、刘小光在其微博中散布谣言,谎报台风险情,并从中大肆牟利而被捕,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前,处于“被告人”角色的刘小光应被称之为:A:被告人刘小光B:犯罪嫌疑人C:重大嫌疑分子D:犯罪分子正确答案选项:B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在刑事

2、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题干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前”,因此应为犯罪嫌疑人。故本题选B。【解析拓展】A项: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A项错误。C项: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叫“重大嫌疑分子”。“重大嫌疑分子”一是有初步证据,二是有比较确定的嫌疑。C项错误。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

3、不得确定有罪。D项错误。2、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国家主席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知识。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故本题选A。【解析拓展】B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所以,全国人大常委员没有权利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B项错误。C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所以,国务院

4、没有权利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C项错误。D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所以,国家主席没有权利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D项错误。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 )A:国家副主席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D:国务院副总理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职权。A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选举和任免中华人民共

5、和国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无权任免国家副主席。该项应排除。B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应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来决定。该项应排除。C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该项应排除。D项,根据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

6、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该项应选。故本题选D。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十章“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第五节“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名。A:2.5B:3C:1.5D:2E:3.5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部分指出:“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提升健康信息服务和大数据应用能力,发展远程医疗和智慧医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名。”故本题选A。5、下列结束语不适用请示的是:A:特此请示,请阅知B:特此请示,请审批C:特此

7、请示,请批复D:当否,请批示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一项,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由此可知,请示是需要上级领导批复的,而阅知是指该文件看了以后已经知道了,在需要明确表态的文件上批上“阅知”,表示已看过,阅知的使用主体一般是平级之间。所以结束语用“特此请示,请阅知”,不妥。A项错误,当选。故本题选A。6、不同民族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文化具有多样性。人们常说,法国人浪漫,德国人严谨,中国人谦逊。这种差别的形式是由:A:各民族不同的自然、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决定的B:各民族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的C:各民族不同

8、的遗传因素决定的D:各民族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正确答案选项:A解析:本题考查人文知识。题目中讲的“差别”是指“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方面的差别,而这属于民族的心理素质方面的差别。不同民族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是因为文化具有多样性,文化之所以是多样的,是由自然、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决定的。A项正确。故本题选A。【解析拓展】B项、D项:一个民族共同的心理素质主要表现在共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方面,这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宗教信仰等方面在其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可见,民族心理素质的差别是由自然、社会等因素综合决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会对不同地区的人民产生

9、一定的影响,但选项说法太绝对。B项、D项错误。C项:具体人类文化内容指群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工具,附属物、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文学艺术、规范,律法,制度、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精神图腾等等。遗传因素不是文化差别的决定性因素。C项错误。7、下列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A:生命权B:肖像权C:名誉权D:配偶权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B、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

10、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生命权、肖像权、名誉权均属于人格权。D项错误,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配偶权属于身份权。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8、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A: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5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B: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D: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即使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也仍然无效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A项,我国

11、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项错误。B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该项错误。C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项正确。D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项错误。故本题选C。9、黑格尔认为,割下来的手就失去了它的独立存在的地位,这种观点表明()。A:整体是部分之和B: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C:整体决定部分D:整体和部分

12、相互依存正确答案选项:D解析:本题考查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整体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的有机统一,部分是整体中的某个或某些要素。整体是部分的有机统一、集合,部分是整体的一环。“割下来的手就失去了它的独立存在的地位”强调的是整体与部分的依存关系。A项,整体是部分之和是从物理层面说的,所有部分组成了整体,但该表述与题干强调的内容无关。该项不符合题意,应排除。B项,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是从功能层面说的,整体的功能并非部分功能的物理叠加,但该表述与题干强调的内容无关。该项不符合题意,应排除。C项,整体包含部分,部分从属于整体,而非整体决定部分,且该表述与题干无关。该项不符合题意,应排除。D项,“割下来的手就失去了

13、它的独立存在的地位”表明,部分脱离整体后失去了价值,即整体和部分相互依存的。该项符合题意,应选。故本题选D。10、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用“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来形容东家之子。这句话在哲学上反映了( )的关系。A:运动与静止两者之间B:肯定与否定两者之间C:质、量、度三者之间D:时间与空间两者之间正确答案选项:C解析:本题考查哲学知识。质、量、度三者之间关系的含义: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突破了原有的度,事物就会发生质变。本题中,宋玉“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句话意思是身体稍微胖

14、一点就太过肥胖,轻一点就太过清瘦。假如化妆施以脂粉就显得太白,用口脂(类似于口红),就会显得嘴唇太红,即身材要保持适度才是最完美的,如果突破了度,就会显得过瘦或过胖;化妆也要保持适度,如果突破了度,就会显得太白或太红。由此可知,宋玉的这句话体现了质、量、度三者。C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A项:运动指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是标志物质存在状态的哲学范畴,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运动的特殊状态是静止。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指物质存在的平衡状态、平稳状态和量变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静止。静止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运动与静止的辩证统一关系:区别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

15、条件的;联系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A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B项:肯定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面。否定是指事物中促使它灭亡的方面,即促使它转化为其他事物的方面。辩证的否定观:(1)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3)辩证的否定是“扬弃”。“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4)辩证的否定观既是发展的环节又是联系的环节。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D项:时间和空间:(1)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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