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上传人:随**** 文档编号:378273735 上传时间:2024-01-28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5.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有企业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有企业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企业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有企业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物业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各管理处辖区内房屋本体。内容:1. 维修基金的筹集:(1) 动迁房维修基金筹集,按规定从房租收入的60%中提取,并专项管理。(2) 商品房维修基金筹集,按规定由开发商和业主在班里产证时交入政府主管部门指定账户或业主管理委员会开设的维修基金专户。(3) 按规定,维修基金利息及停车管理净收益应归入维修基金专户。(4) 维修基金不足时,可由管理处编制筹集方案报业主管理委员会,由业主管理委员会征集。2. 维修基金的使用:(1) 本体维修基金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房屋本体公共部分的维修养护

2、,以每栋房屋为单位进行记账管理。(2) 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由管理处组织实施,其费用从本体维修基金中支出。共用部位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上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部位(包括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本体共用排烟道(管)、电梯、机电设备、本体消防设施、本体上下水主管道、共用防盗监控设施等。(3) 使用和程序审批权限: 每栋每次使用本体维修基金1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管理处审批。 每栋每次使用本体维修基金10002000元得维修项目,由楼长进行审批。 每栋每次使用本体维修基金2000元以上

3、的工程项目,需得到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业主代表书面同意)。 业主申请维修时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楼长审批签字后(超过2000元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交管理处组织实施;工程完成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4) 根据本体维修基金使用审批权限,由最后审批人对工程进行验收(或指定工程技术人员验收),由审批人验收签字。(5) 管理处使用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项目后,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有管理处主任签字,中修以上工程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该楼栋张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每半年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对住宅区使用本体维修基金施工账单签字。(6) 管理处每半年提出使用本体维修基金的计划,提交业主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3. 维修基金核算:(1) 按规定,维修基金按栋、按门牌号立账,按单元立分账户。(2) 维修费用由管理处或物业管理处或物业管理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分摊到户。如政府机关如政府机关部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则由管理处进行分摊,并报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核算。(3) 维修基金的收、支、结余情况,按规定没半年公布一次。(4) 管理处应将每年的维修基金筹集、使用及分摊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归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