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学校章程集合3篇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1 序言 长沙艺术实验学校创立于1957年7月,原校址在文星桥六号,初名为长沙市第十八中学学校先后更名为长沙市工艺美术服装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市美术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市美术学校2014年12月,长沙舞蹈艺术职业中专学校并入我校,2015年2月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长沙艺术实验学校 一代一代的艺术人,秉承先贤的精神和品格,发奋图强,努力开拓,换来了桃李芬芳,英才辈出学校获得“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长沙的建设与发展,为湖湘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秉承“厚德、明志、弘美、启真”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特色立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以美育人、以美启真的艺术教育目标办学旨在以美育激发学生智能、提高学生素养,追求为学、为人的至真之境续写让学生成才、让教师成名、让学校成功的辉煌篇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建设需要,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长沙艺术实验学校 英文名称:ChangshaExperimentalArtSchool 第三条学校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99号,邮政编码为410116,官方网址为 第四条学校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是长沙市教育局,主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接受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学校办学活动等提供指导、监督和评估同时为学校提供经费支持,支持学校法人自主地位,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省招生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小学毕业生,学制六年其他专业,招生对象为全日制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以长沙市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七条学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圆学生的艺术梦想,为高等院校输送优秀艺术人才,为繁荣地方文化建设培养艺术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学校办学方针:德育为首发挥个性全面发展,创办充满思想、智慧的校园,塑造充满自信、快乐、艺术的人生 第九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本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某方面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学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开展行政工作,维护学校秩序,处理和决定日常事务;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 (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管好、用好学校资产。
(七)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八)定期向学校党委通报工作; (九)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企业、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一)行使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人员组成,由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主持下的决策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党委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学校党委接受上级党委领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依法开展活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办学方向正确;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党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监督属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进行表决,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经应到会正式代表过半数同意,表决方可有效。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民主原则,由工会成员选举产生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学校工会有以下主要职权: (一)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工作,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诉求和意见;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精神生活,积极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监督职能,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五)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六)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以及外聘专家等组成就市场人才需求、专业拓展、实训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等方面,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以及外聘专家等组成。
就教师培训、课程计划、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等方面,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学校设置党政职能处室,各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分部管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信息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坚持美德一体的德育模式,寓德于美,美德相彰学校以艺术美、环境美、活动美为载体,以心灵美、品德美为目标,构建学校德育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构建分层递进式学校德育目标、内容体系,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学校坚持全员育人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德育工作内容以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主,包含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中华传统美德的教育内容,同时加强学生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以班级为基本建设单位,完善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注重学生在班级管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潜能,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做到目的、计划、评价、激励并行,不断提高学生自主管理的水平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学生社团活动,引导学生通过制定社团发展目标、现状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评价总结等进行自我管理 提倡学生人人参与社团依靠家长、社区和其他社会资源,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