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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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第一课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名词解释1、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自出生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识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完全行为

2、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权受到侵害的结果必然是生命的丧失。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身体组织的权利。健康权维护的是自然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只侵犯身体权未侵犯健康权:殴打他人导致软组织挫伤,但并未影响功能运作。只侵犯健康权未侵犯身体权:辱骂他人导致心理危机。4、姓名权、名称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

3、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5、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名誉权、荣誉权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包括积极的褒奖、消极的批评、中性的评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每个民事主体自出生或成立之日起都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可被剥夺。民事主体享有

4、荣誉权(一定是积极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荣誉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取得,具有专属性。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并可由授予单位基于法定事由剥夺。7、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二)简答题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民法所指的

5、债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说人身利益(如姓名权的客体不是姓名,而是姓名权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民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三)、易错点易错提示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典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包括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律。)2.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但自

6、出生即有民事权利能力。)3.成年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识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识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未成年人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5.民事权利能力是所有自然人都享有的。()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享有民事权利,不需承担民事义务(,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7.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8.公民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X:平等不

7、等于同等。)9.民法保障民事主体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理民事法律关系。(:其他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约束)易错提示1.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X:人身自由是前提。)2.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3.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人身权利。(:在人身权利方面,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自然人还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法人、非法人组织还享有名称权。)4.与他人同名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表现是干

8、涉、盗用、假冒等。)5.盗用企业名称进行社会活动侵犯了企业的姓名权。(X;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非法人组织有名称权)6、仿造企业的logo属于侵犯企业的肖像权。(X:应为侵犯商标权,自然人才有肖像权。)8.荣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等的社会评价,每个人都享有荣誉权。(:应为名誉(权)。)9.法律保护个人隐私,任何个人信息都不可被公布。()10.刺探企业的商业秘密侵犯了企业的隐私权。(,隐私权为自然人所享有)11.法律保护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收集)12.自然人的个人信息都是隐私。(X:私密信息才是隐私。)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一

9、)名词解释1.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等.2.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如所有权的取得、权利的期限等)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3.所有权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4.用益物权及其主要种类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有权承包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将土地

10、承包回来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流转给他人。法律规定了土地承包的期限。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有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一户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房地产商应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并办理转移登记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5.抵押与质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贷款买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移交债权人

11、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6.商标与注册商标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志。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二)简答题1.简述所有权取得的一般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的一些特殊情形(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

12、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汽车等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条件依然是交付,只是交付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3)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2.简述善意取得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即善意取得:(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不知情);(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3、。(四)动产的善意取得须为占有委托物,即基于原占有人的意思取得占有之动产。如租赁物、保管物、借用物、运输物、质押物等。占有脱离物包括盗赃、遗失物、漂流物、隐藏物、失散的动物等以及毒品、淫秽物品、枪支弹药等禁止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如:甲让乙帮忙保管电脑,乙在二手市场将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丙,丙善意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甲的自行车丢失,后查知被乙所偷,但乙已将自行车卖给了丙,这时丙无法善意取得自行车所有权。3.简述著作权的构成、内容、保护期限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14、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行为。(并不以盈利为侵权构成要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其作品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都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的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这里的50年均指第50年的12月31日)4.简述

15、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情形合理使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主要是非盈利行为。(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五)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六)图书馆、档案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七)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八)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九)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一)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二)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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