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集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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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合同集锦6篇经济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XX市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字_号),经XX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XX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

2、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年_月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银行账号为: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XX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3、,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XX市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4、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

5、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6、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经济合同 篇2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吗?要是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此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不过这不属于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此时单位可以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而此时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了。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7、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

8、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合同 篇3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履行劳动合同应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9、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应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

10、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经济合同 篇4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

11、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 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 “用人单位

12、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另外,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

13、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 “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 部队干部,根据部队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购买位于三亚市荔枝沟(原师部农场军队退休干部经济适用房一套(以下简称房屋)。房屋户型为 ,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可附加房屋其他信息)。甲方拟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

14、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房屋转让价格为 元/平方米(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总价款为 元。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三、房屋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 方承担,包括税金、维修资金、过户费用、水电气上户等费用。 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全部凭证(包括开发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选房凭证、购房合同、各种税费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的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五、在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员名下。 六、房屋在具备入住条件时,甲方应将房屋立即交付乙方。且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接收、产权登记、过户变更等手续。 七、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再对该房屋享有实际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自签订协议时起即转移到乙方名下。甲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置、转让、设置抵押或者担保,不得就该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八、甲方同意为乙方出具经公证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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