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

上传人:数落 文档编号:374280587 上传时间:2023-12-23 格式:DOCX 页数:127 大小:515.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27页
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27页
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27页
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27页
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惠州220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评报告(1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 惠州 220 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编制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编制日期:二 O 二二年八月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 220 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代码2208-441324-04-01-32365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07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横槎村地理坐标变电站中心坐标:( 1140309.792 ,233647.61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 161 输变电工 程用地(用海) 面积(m2) /长度(km)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336.03环保投资(万元)32环保投资占比(%)1.4施工工期2024 年 12 月-2025 年 6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设置理由: 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 根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附录B的要求设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 (

3、20172035年)的批复(惠府函2018348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已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文件名称: 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 环境影响报 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惠市环函2018142 号, 见附件 2)取得审查批复时间: 2018 年 2 月 2 日规划及规划环境1.1 与电网规划符合性分析220kV 岚影变电站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 该名称为电网系统常规名称, 项目在 建设前办理相关手续时

4、根据地名,曾使用 220 千伏沙迳变电站及 220 千伏沙迳(永汉) 站作为该站名称, 项目完工并入电网后统一为“220 千伏岚影变电站”。站名一致性说明见附件 13。2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20 千伏沙迳站(即岚影站) 属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规划 建设项目,其可研报告已取得批复(见附件 2); 已列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22】66 号, 2022 年 7 月 29 日,见附件 3)电网规划建设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州 220 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广电规【2022】120 号, 2022 年 6 月 23

5、 日,见附件 4)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因此,本项目符合电网规划。1.2 与电网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审查意见(惠市环函2018142 号) 对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 规划 方案的总体意见为: “从总体上看, 规划目标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政策, 与相关 规划基本协调, 规划方案基本合理, 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总体可行。在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审查小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 及时落实各项预防及减缓 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基础上, 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

6、制”。本工程 符合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见表 1.2- 1。表1.2-1 本工程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序号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本工程情况执行情况符合性分析1在城(镇) 现有及规划建成区、人口集中居住区,输电线路宜采用电缆敷设方式,变电站应采用户内站等环境 友好型建设方式。项目不位于城镇建成区、 人口集中居住区,本站前 期建设为常规户外站,本 期为扩建主变工程, 不改 变原平面布置; 本期建设不涉及线路工程。不涉及符合2塔基、变电站、输变线路的建设须避 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7、)。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缓冲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不涉及符合3塔基、变电站、电缆沟的用地不得占 用文物保护范围、基本农田等敏感区。本工程用地范围不涉及 文物, 不占用基本农田。按要求执行符合4在推进规划所包含具体项目的建设 时,须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开展穿越(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 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地、重要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地、重要河道及桥梁不涉及符合35河道及桥梁(涵)、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等敏感区的技术论证及报批工 作。(涵) 、

8、文物保护建设控 制地带等敏感区。符合在开展规划包含具体项目的环评时, 需深化噪声、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可 酌情适当简化大气、地面水、地下水 等的环境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内容。本环评已深化噪声、 电磁 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相关 导则, 输变电工程不涉及地下水评价内容。已按要求执 行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3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1.3.1 生态保护红线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尚未发布,根据规划方案,本工程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稿)内,具体位置关系见附图 1。1.3.2 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惠府202123

9、 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本工程位于龙门增江中下游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 2),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132430001。本项目与该所在管控区管控要求对照情况见表 1.3- 1。根据管控要求对照情况表,本项目不属于该管控单元的“禁止类”和“ 限制类”项目,符合准入清单管控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3.3 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 量的基准线。根据现状监测, 项目所经区域的声环境、电磁环境现状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为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运营期仅产生电磁环境、声环境影响

10、。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1.3.4 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为 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为供电项目, 可增加当地电能供应; 220kV 岚影站现有 1 台主变, 容量为 180MVA。本期扩建#2 主变, 容量为 180MVA。本期工程在前期预留场地内扩建, 遵循现有总平面布置进行设计,不新征土地, 不另外占用土地资源; 运营期也不消耗资源, 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1.3.5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根据惠

11、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4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 号),本工程位于龙门 增江中下游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 2),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132430001,分类为“一般管控单元”。本工程不属于该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1.4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符性本项目为主变扩建项目, 本次仅在已有变电站预留场地建设,变电站采用户外常规 布置形式。 变电站从选址选线、设计、施工、运行各个环节采用一系列环境污染防止措施,坚持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

12、损害担责的原则。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原则,其内容纳入施工合同,并已列于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投入试运行时, 将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并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本项目建设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选线相符性分析见本报告表“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章节。1.5 当地城乡规划相符性220 千伏岚影站已于 2019 年 1 月建成投产, 站区规划已在首期工程统一完成, 本期工程不改变站区规划,遵循现有规划进行设计,与当地城乡规划不冲突。220 千伏岚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已取得龙门县自然资源

13、局复函同意(见附件 5);已取得龙华镇人民政府复函同意(见附件 6)。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乡规划。5表 1.3-1 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照情况表管控单元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工程相符性分析是否符合龙门增江中下游一般管控单元(ZH44132 430001)区域布局管控1- 1. 【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 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 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 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 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 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

14、、铬、铅为原料的项目。1-2. 【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 建设项目。1-3. 【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 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的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 人为活动, 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 提下,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4. 【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 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 【水/禁止类】禁止在增江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 扩建废弃物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技术指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