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和威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件用的型腔模具200套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件50万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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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珠海和威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 三电系统结构件用的型腔模具 200 套,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件 50 万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珠海和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5六、结论 67附表68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和威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件用的型腔模具 200 套,新能源汽 车三电系统结构件 50 万件生产

2、项目项目代码2111-440402-04-01-30480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恒二路 6 号丙类厂房地理坐标(113 度 31 分 0.512 秒, 22 度 22 分 56.62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7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3、/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3.3%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 已投产,但已停 工用地(用海)面积(m2)2108.8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 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召集审查 机关: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现为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报 送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 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小组审查意见的函” ,审查文号:珠环函【2010】15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

4、) 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该地 区规划主导产业类型为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精密仪器及先进制造业、环保节能技术4及设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产业。根据珠海市高新区(唐 家湾地区) 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工业区布局相对集中, 重建 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提升区, 各企业统一入园, 实现 土地集约化和整体性。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园提升区(高新区金鼎工业片区) 布局以生物技术、新医药、精密仪器及先进制造业等重要产业为主导 的高新产业用地, 引导化学制品、塑料等产业的合理升级或转型, 规划总面积 8.5km2 ,工业用地

5、面积 4.6km2。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金恒二路6号丙类厂房,属于高新技术产业 园提升区(高新区金鼎工业片区) 规划范围。根据本项目厂房的不动产权 证, 本项目厂房所在地块功能用途为工业用地, 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本 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从事精密模 具以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生产,属于先进制造业, 符合该地区的整体功能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项目区域不在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广东省珠海 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运过程 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

6、 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 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环保 措施处理后, 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业厂房内水、电供应有保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以及珠海市产业发展 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及生产工艺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列产品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表1-1. 与广东省“

7、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5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 求项目情况是否 符合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 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 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 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 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 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金恒二路 6 号丙类厂房,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

8、护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项目不属于 生态优先保护区。符合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加强水 源涵养,强化源头控制,禁止新建排污口,严格防 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一级保护 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置不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内,因 此不属于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 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 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本项目所在地

9、属于二 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因此不属于大气 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 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 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 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 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 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 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 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 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

10、区或基地应不断提 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 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 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 洲区金恒二路 6 号丙 类厂房,不属于省级 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 控单元。项目周围 1 公里不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 环境敏感区域。项目 不属于造纸、电镀、 印染、鞣革、石化等高污染行业符合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 草系统治理,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 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水量 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 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实施

11、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 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耗水量大、 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符合6度。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种植业“肥药双控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行业类别为C3

12、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由上表可知,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二、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的相符性表1-2.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是否 符合管控方案本项目掌控领域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和生

13、态环境空间管控区 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符合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02.59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1.66%;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31.57 平方公里,占 全 市 陆 域 国 土 面 积 的7.57%。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3281.06 平方公里。7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 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国 家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 到或优于 类水体比例为 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 量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省 下达的目标要求。土壤环境风 险得到管控,

14、受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率达到省下达指标。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引 用监测数据可知,2020 年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 境质量中各污染物平均 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 标准限值, 珠海市 2020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较 优;珠海金星门水道近 岸海域监测时段水环境 质量能够达到海水水 质标准(GB3097- 1997) 三类标准,满足功能区 划要求。本项目无工业 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 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 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 处理,不会增加珠海金 星门水道近岸海域的容 量负荷。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 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 耗等达到或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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