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鼎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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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珠海科鼎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 位( 盖章 ):-珠海科鼎诺实业有限公 司编制日期:_ 二零二一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科鼎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 308 号 1 号车间一层地理坐标( N22 度 6 分 7.632 秒,E113 度 11 分 37.57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 制品制造、C3525 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业 292;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

2、5-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 制造 352;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13环保投资占比(%)0.65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675.4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按照国民经济行

3、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中的规定,本项目的行业类别及 代码为 C 制造业-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 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 及设备;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 其它政策相符性分析( 1)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全 面推进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涂

4、料/油墨/颜料制 造等化工行业 VOCs 减排,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生产过程中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 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2) 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 加强化学原料、涂料、油墨及颜料制造业的排放控制,强化化学品/医药/化学纤维/橡胶/ 塑料制造业、涂料/油漆/油墨制造业等典型高 VOCs 排

5、放企业的清洁生产和 VOCs 排放 治理监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 放 VOCs 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生产过程中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注塑工序在固定车间 内进行,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政策中的相关要求。(3)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符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VOCs 物料应 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

6、、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 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 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液态 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 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 2 系统。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塑料原料储存过程无废气产生,仅注塑工序中物料受热挥 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7、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4)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关规定: “采用 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全面加 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废气收集率。 ”项目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 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活性炭定期更换,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的要求。(5) 与广东省

8、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粤府2018128 号)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粤府2018 128 号)要求: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 目(共性工厂除外);重点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 2020 年,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 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生产过程无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溶剂、助剂等,注塑废 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

9、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6) 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的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规定: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 替代。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 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 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 装过 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

10、(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 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 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 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塑料原料储存过程无废气产生,仅注塑工序中物料受热挥 3 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为加强废气收集,废气采用局部收集的方式,在每台产污设备上 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 放,无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

11、等低效治理设施,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符合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关要求。(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158 号) “实施低 VOCs 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 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 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 重点 行业新建、改建和

12、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 ”。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无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有机溶剂、助剂等,塑料原料储 存过程无废气产生,仅注塑工序中物料受热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排气筒排放,无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 光氧化等低效治理设施,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158 号)要求。3. 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 30

13、8 号 1 号车间一层,根据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400005502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4. 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 308 号 1 号车间一层,纳污水体鸡 啼门水道属于类地表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 标准;大气环境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29 号) 中的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声环境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废水、废气禁排区域。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地符合区域环

14、境功能区划要求。5. 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1 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文件类别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符合性 4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保护 红线根据建设提供的土地使用证可知,本扩建项目位于工业 用地,不在生态严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项目所在水环境鸡啼门水道为 III 类功能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处理,不会对鸡啼门水道造成污染;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项目建成后废气的排放,环境质量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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