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汇总(33篇)

上传人:1520****426 文档编号:374178146 上传时间:2023-12-21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42.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赠与合同汇总(3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赠与合同汇总(3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赠与合同汇总(33篇)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赠与合同汇总(33篇)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赠与合同汇总(33篇)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赠与合同汇总(3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赠与合同汇总(33篇)(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赠与合同汇总(33篇)赠与合同汇总(33篇)赠与合同汇总 篇1 甲方(赠与人):_,身份证号:_,住址:_。 乙方(受赠人):_,身份证号:_,住址:_。 就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事宜,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赠与房屋基本情况 1、座落于_,建筑面积_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房产证号为_。 3、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4、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5、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6、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对赠与房产享有单独所有权,有权单独处分该房产,并且该房产不存在任何权

2、利瑕疵,在本合同签订前及房屋过户登记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办理房产登记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 4、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甲乙双方那个应到公证处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本合同一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5、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6、甲、乙双方定于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3、第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甲方留执_份,乙方留执_份,公证处_份。 3、附件一。 甲方:_ 乙方:_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赠与合同汇总 篇2 甲方(赠与人):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一、赠与标的 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如赠与房屋,填写房产证号) 二、赠与物的交付 交付的条件: 交付的时间: 交付的地点: 交付的方式: 交付的手续:

4、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接受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四、甲方的主要义务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乙方为直接目的,甲方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乙方。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甲方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5、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2、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所赠与财产交付乙方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接收。 2、乙方履行义务,否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七、乙方的权利 1、乙方没有拒绝接受赠与的,则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之时无偿取得标的物。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乙方可以请求其交付。 2、甲方交付赠与的财产后,乙方即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赠与合同的终止 1、赠与合

6、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甲方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甲方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甲方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甲方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的; (2)乙方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乙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甲方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甲方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乙方的

7、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甲方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乙方返还。 十、争议解决 甲乙就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8、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赠与合同汇总 篇3 甲方(赠与方):_(姓名) 乙方(受赠方):_(姓名) 双方根据_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

9、定履行义务) 5.乙方应于_(时间)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姓名:_住址:_电话:_ 签字:_盖章:_ 乙方:_姓名:_住址:_电话:_ 签字:_盖章:_ _年_月_日 赠与合同汇总 篇4 甲方(赠与方):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 乙方(受赠方):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_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_ 4.赠与标的的交付_(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甲方:_名称:_住址: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盖

10、章:_ 乙方:_名称:_住址:_电话: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盖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赠与合同汇总 篇5 例文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签订: 甲方(赠与人):_ 住所:_ 身份证号:_ 共有人: 住所:_ 身份证号:_ 乙方(受赠人):_ 住所:_ 身份证号:_ 赠与见证人:_ 住所:_ 身份证号: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区_街_楼_层_号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_平方米(商房、住宅)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甲方保证其对上述

11、房屋拥有所有权。因甲方赠与房产系共有产权,此赠与行为由共有人确认并在此赠与合同上签字。 第二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不正当目的,甲方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如有隐瞒导致乙方受赠后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根据法律规定和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如因乙方用赠与财产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赠与财产。 第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五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

12、屋有关的39;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如赠与协议有附加条件,可在此处填写附加约定) 第六条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利益的。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为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