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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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美森(蓬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2、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水泥窑协同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项目代码 2304-370684-07-02-458509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蓬寨路 2297 号 地理坐标(1

3、20 度 49 分 54.977 秒,37 度 40 分 49.40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固废)、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4-370684-07-02-458509 总投资(万元)1000 环保投资(万元)168 环保投资占比(%

4、)16.8 施工工期 8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33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 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5、建设项目 不涉及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2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与烟台市、与烟台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 2022 年修改单符合年修改单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 号),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启用。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蓬寨路 2297 号康达(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红

6、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 63.6%;入海河流消除劣 V 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根据2021 年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5月编制),蓬莱区

7、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项目不新增固废。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为: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 17.03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 2020

8、 年下降 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 3 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辛店镇蓬寨路 2297 号康达(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大辛店镇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 ZH37061420011。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表 1 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 更新版)更新版)内容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2.严把化

10、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9.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10.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厂)。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 符合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化工项目(指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

11、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5 号认定的化工行业投资项目,下同)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实施,沿黄重点地区“十四五”时期拟建化工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在合规工业园区实施。2.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 符合 4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 3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项目,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配套氯碱企业耗氯和耗氢项目,不受 3 亿元投资额限制。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优化工业布

12、局要求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支持其迁入依法规划的工业园区发展。2.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4.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5.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而被评为不合格的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名单。对安全和环境风险较低、经评估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可实施就地改造;对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

13、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实施异地迁建,对企业不愿异地迁建的,限期关闭退出。6.对就地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异地迁建的,要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地,做好两地间沟通协调工作;对关闭退出的,要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设备,防止恢复生产。7.到2025 年,全面关闭煤炭生产矿山。项目不属于危化品生产企业,不属于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14、规范企业按证排污。2.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正式投产前按照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符合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

15、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 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本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符合 5 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3.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减排措施和工程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等。环境风险防控 联防联控要求: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该单位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16、单位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5.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6.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水资源利用要求:1.到2030 年全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17.7 亿立方米。全面实施建设项目和规划水资源论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现经济社会与水协调发展,控制用水总量增长。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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