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制品驱鸟彩带、反光膜、驱鸟刺、风力驱鸟器、驱鸟反光片、驱鸟棒、大棚修补胶带等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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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 : 园 林 制 品 生 产 项 目建 设 单 位(盖章):杭州云之瀚工贸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编 制 日 期 : 2023 年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园林制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8-370611-04-03-2894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506459*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东林路东部工业园地理坐标(120 度 59 分 47.919 秒,37 度 28 分 17.50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 塑料薄膜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 292 39- 印刷 23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福山区行政 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308-370611-04-03-289412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7129.35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栖霞市臧家庄镇项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即臧家庄工业园规划)审批机关:臧家庄

3、镇人民政府;审批时:2015年12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臧家庄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栖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臧家庄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栖环审2018)4号)。1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烟台市福山区和栖霞市部分行政区域 界线的批复(鲁政字2020105 号),臧家庄镇行政区划由栖霞市调整至福山区,臧家庄镇的行政区域和镇政府驻地保持不变。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东林路东部工业园,租赁烟台东 韵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

4、增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土 地证(鲁(2020)栖霞市不动产权第 0000888 号、鲁(2020)栖霞市不动产权 第 0000889 号、鲁(2020)栖霞市不动产权第 0000890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 用地。根据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山臧家庄镇总体规划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项目与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位置关系图见附图2。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臧家庄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8 年 7 月 9 日获栖霞市环境 保护局批复(栖环审20184 号),属于批准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臧家庄工 业园区位于栖霞市北部、白

5、洋河畔。南侧自西向东分别与松山街道办事处、亭 口镇和庙后镇交界,北侧及西边与蓬莱市接壤,东与烟台市区毗邻。规划四至 范围为:西至天津路,东至镇界,南至湖北路,北至吉林路。规划区总面积 281公顷,合 4215 亩。园区规划主导产业包括: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钢铁压延加工、新材 料(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以及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物流仓储等。此外,在构建产业集群的同时,园区将大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如商贸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表 1-1 臧家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入园行业准入清单入 园 类 别产业类别代码行业类别具体说明控制 级别允 许 类农副食品加工

6、业C13农副食品加 工业植物油、谷物磨制、饲料加工、蔬菜、 食品和坚果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等钢铁压延加工业C31钢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2机械、电 子C34通用设备制 造业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C35专用设备制 造业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 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等,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7、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铁路运输设备制造、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等C38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家用电力电器制造等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视听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设新材料C306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以碳纤维、碳化硅、矿物纤维、玻璃纤维

8、、特种纤维等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其他新型材料为原料的产品制造项目;超导材料、智能材料、磁性材料、纳米材料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265合成材料制 造仓储物流C54道路运输业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C59装卸搬运和 仓储业装卸搬运、通用仓储、低温仓储(非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限 制 准 入 类农副食品加工业C135屠宰及肉类 加工牲畜屠宰、禽类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 加工C136水产品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机械、电 子C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

9、组件制造等涉及重金属钢铁压延加工业C3130钢压延加工涉及冷轧工序3禁 止 准 入 类机械、电 子涉及电镀、磷化、钝化、电泳等涉重金 属污染的表面处理工艺项目新材料C265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涉及电镀、磷化、钝化、电泳等涉重金属污染的表面处理工艺项目仓储物流危险爆炸物(包括烟花、爆竹等)仓储、管道输送、危险化学 品仓储项目其他1.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2.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3.不符合产业政策、耗能大、风险大、污染严重的项目。注:优先进入行业;限制进入行业; 禁止进入行业。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臧家庄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

10、属于 塑料制品业,主要以 PET 聚酯薄膜、PVC 膜、PP 、PS 、PE 等为原材料,不涉 及有毒的原材料,不属于耗能大、风险大、污染严重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不违背已批复的产业定位,符合臧家庄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栖环审20184 号)要求。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为园林制品生产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东部地区

11、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也不属于东部地区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符合要求。2.环发201277 号文及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4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 风险

12、,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 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环评拟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3.“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 号)和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 年版),项目与“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478.

13、59 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面积不低于 3551.57 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 1983.02 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 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 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 号),我市“三区 三线”划定成果已启用,该范围已纳入我市城镇开发边界,未来在国土空间规划 体系集中统一管理。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东林路东部工业园,位于城镇开发区域内,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2)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8.8%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 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 63.6%;入海河流消除劣 V 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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