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374068779 上传时间:2023-12-20 格式:DOCX 页数:144 大小:4.9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1页
第1页 / 共144页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2页
第2页 / 共144页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3页
第3页 / 共144页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4页
第4页 / 共144页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5页
第5页 / 共1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1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9#10#码头改造工程(系缆墩工程)项目代码2111-370602-04-01-927433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南侧海滨,烟台芝罘湾内地理坐标(东经:121 度 24 分 03.576 秒,北纬:37 度 35 分 21.586 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34-73 船舶及

2、相关装置制造用地(用海)面积 (m2 )/长度(km)9.0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部 门(选 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 (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10.23环保投资 占比0.34%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 否是: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 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 2019

3、 年第 29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 “十七、船舶中 120 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1500 米及以上深钻井船、 1500 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船舶)”为国家鼓励性产业。本项目为泊位建设,为 FPSO 提供靠泊服务,项目建设是适应船舶大型化的需 求,有利于提升来福士港口综合竞争力和海洋装备自主创新水平。因此,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三

4、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生态保护红线图 1 项目在山东省“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中的位置根据山东省“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本项目不位于“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为胶东丘陵生物多样性维2护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类型为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区面积 80.96hm2 ,最近距离 为 429m 。项目东侧,芝罘岛东部海域有烟台套子湾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 红线,该生态红线区红线类型为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红线区面积为 50.48hm2,与项目之间距离为 2.46km。胶东丘陵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位

5、于芝罘岛上北侧的陆域范围,项目 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且有芝罘岛地形阻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均有合 理的处置措施,不外排,运营期主要用于船舶停靠,产生的少量污染物均有合理 的处置措施,不排海,不会造成生态红线区内动、植物等死亡与生境的破坏,项目建设不会对红线区内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建设对红线区无影响。芝罘岛东部海域有烟台套子湾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位于芝罘岛 东侧海域,工程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工程建设对附近海域的水动力及冲於环 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局限于项目附近 0.886km 范围内, 不会扩散进入烟台套子湾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对

6、红线区滩 涂及浅海水域的沉积物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此外,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均 有合理的处置措施,不外排,运营期主要用于船舶停靠,产生的少量污染物均有 合理的处置措施,不排海,不会对海域范围内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项目建设对“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区无影响。(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根据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烟台市“三线一 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 年版),环境质量底线主要目标为:稳 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 率达到 88.8%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 核断面水质

7、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 63.6%;入海河流消除劣 V 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 97.6% 。土壤环境 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以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工程所在区域总体环境状况良好,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本工程主要为系缆墩及钢引桥的施工及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无主要包括:施工船舶、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机械、施工船舶产生的噪声;系缆3墩打桩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船舶含油污水。施工区域位于宽阔海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极小,不

8、会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的降低,不会突破空气环境质量底线。施工船舶、施工机械均在港区内进行,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施工期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不排 海,不会影响周边海水水质,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局限于工程施工周边海域,随着施工结束,悬沙重新沉降,不会降低水质等级,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此外,项目建设不占用陆地,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不会突破土壤质量 底线。工程位于港区,周边无入海河流,项目施工不会对陆域地表水资源产生影 响。施工期严格执行环保监测计划,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会对周边海域的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营运期仅为船舶及海洋平台靠泊,

9、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水等,不会对海水水质环境产生影响,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因此,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工程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因此,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根据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烟台市“三线一 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 年版),资源利用上线主要目标为:能 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 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 ,全市用水总量目 标控制在 17.03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5%

10、 ,万元 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 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 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 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因现有泊位长度不能够满足海洋平台靠泊需求,本项目在现有码头基础上扩4建系缆墩工程,工程全部位于港区范围内,不占用土地资源,不会影响土地资源 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不占用耕地,不会对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产 生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均采用港区的市政供水,用水量较小,不存在地

11、下水开采情况,不会对水资源产生影响。项目占用少量的海域空间资源进行码头工程的扩建,充分利用现有码头周边水域满足船舶停靠的需求,是对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项目建设主要为改善现有码头泊位长度不足的情况,不属于高耗能产业,施 工过程中用水取自港区市政用水、用电取自港区现有配电,施工期较短,不会使港区用水用电产生大规模增加,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限。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烟台市“三线一 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 年版),项目位于海域环境管控单元中 的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工业或城镇建设用

12、海区、港口区、矿产与能源区、特 殊利用、排污混合区、围填海区等开发利用强度较高的海域,以及水动力条件较 差、水质超标和存在较大风险源的海域。该区域重点提升海洋环境质量,强化陆海统筹,优化空间开发利用格局。项目位于港口区域,该区域开发利用活动主要为船舶靠泊、进出港及其他港 区活动,本项目在现有码头基础上扩建系缆墩工程,是对现有码头泊位长度不足 的补充,以满足海洋平台的靠泊,与港区及现有码头功能保持一致,与该区域发展方向相一致。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船舶、机械的噪声、废气、施工人 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船舶含油污水,根据第四章内容分析,工程周边无声环 境环境敏感区,施工对声环境基本无

13、影响;施工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工程 区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船舶含油污水均妥善处置,不 排海,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用于船舶、平台停靠,无 污水、固废等污染物产生,不会对海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打桩施工会产 生悬浮泥沙,悬浮泥沙为打桩区域周边海底表层沉积物,随着施工结束,悬浮泥沙重新沉降,施工过程中无其他污染物入海,沉积物成分不发生改变,不会对沉5积物质量产生影响。项目采用桩基形式建设系缆墩工程,不会对区域水文动力条 件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区域水体交换,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 工悬浮泥沙对海洋生物的影响,该影响是短暂的,本项目施工期较

14、短,施工结束 后,海洋生物生存条件将很快恢复至施工前水平,悬浮泥沙造成的生物损失量将通过生态补偿金的方式进行补偿。综上,项目建设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符合重点管控单元港口区的基本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三线 ”,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工程对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 号)附件 3 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 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版)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规定的禁止准入事项,不位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湿地公园、重点保护水域内,项目建设对砂质岸线无影响。本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和“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的相关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 ”需要退出的活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 污水及固废均统一收集妥善处理,不排海,符合“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相关准入要求。6图 2 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叠置图7表 1 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管控维 度清单编 制要求准入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 局约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