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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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6篇)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1 身心健康成长,增强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规范校园”为目标,按照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凝聚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及家庭参与、教师与学生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多元立体、全员协作,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

2、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各种障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安全和谐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章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联系学校律师为领导组顾问。 四、工作任务及具体安排 1.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校长室信息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1)校长室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到校为学生授课一次,律师进校园每年一次为学生进行案例解读和分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

3、每月一次登录学习,抓紧抓实“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学生人人参加宪法学习。(3)各班班主任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宪法小卫士学习在10月底之前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法制副校长和律师进校园工作长期开展。 2.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德育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1)德育处建立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2)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发现班级学生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 完成时限: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于20xx年11月

4、初制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开展。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安全工作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 工作任务:(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2)利用全体教师会、行政人员会议等渠道和途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 (3)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4.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5、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建立学校层面的总台账,做到数字准确、信息完善。 完成时限:班级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于20xx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总台账于20xx年11月6日之前完成。 5.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问题清楚、原因明确、信息完善,班主任要充分发挥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力量,加强沟通交流,获取学生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完成时限: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于20xx年11月6日之前完成。与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利息沟通工作长期开展。 6.组织开展家访、家长会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全体教师 工作任务;(1)

6、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做好家访工作安排。(2)参加家访的教师要主动认真、热情诚恳的与家长进行交流,介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3)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成立家长学习小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与分享,培养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承担育人职责。(4)每学年全面家访不少于1次,家长会不少于1次,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7.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站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班主任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辅导教师 工作任务:(1)以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

7、抓手,建立德育处牵头、班主任管理、教师帮扶、困难资助、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多渠道关爱机制。(2)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场所、人员、制度等工作,20xx年12月正式开始发挥作用。 8.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德育处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切实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学校各科教学和一切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教育、安全和法制教育。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9.落实学校“安某某”、“护学岗”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

8、信息摸排 责任单位:总务处全体教师学校保安 工作任务:(1)总务处制定完善“安某某”、“护学岗”工作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离校登记工作管理,建立工作台账;(2)值班行政及教师切实履行“护学岗”职责;(3)学校保安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证筑好学校安全第一道“防火墙”,不得允许社会闲散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破坏学校公共财产,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完成时限:有关制度于20xx年11月5日之前完成,护学岗值守及保安值班工作长期开展。 10.持续开展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1)学校层面组织的交通、

9、消防、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2)班级层面组织的安全主题班会教育(3)留守儿童中心、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的学生情绪治疗、心理健康指导等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落实,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所有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安全绩效奖等直接挂钩。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粤民发20xx14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关心关爱孤

10、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促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预防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因感情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学习缺教等问题而轻生,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对象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构。成立以县民政局局长任

11、组长,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阳山县“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乡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机构,镇村儿童专干覆盖率达100%,全县共有乡(镇)儿童督导员13名,共有村(居)委会儿童主任167名。 (二)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平台。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县镇村三级须及时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以及三留守系统

12、的信息录入,实行每月更新系统数据,动态管理。 (三)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行动。 1、会同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阳山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阳民发20xx2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情况及时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为提高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农村重点帮扶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2、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健

13、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联、县残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阳山县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民发20xx1号),确保区域内监护困境儿童得到有效救助保护,严厉打击监护侵害行为,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粤民规【20xx】10号文件精神,20xx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贴为111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820元,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权益。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全面落实好针对孤儿的助学优惠政策,对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

14、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予以帮助。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助学金1万元,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益。 (六)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xx3号)文件精神,加强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了解智力残疾女童和精神残疾女童的监护人事实监护和落实社会救助情况,切实维护困境女童的合法权益,各乡镇应对辖区内的智力和精神残疾女童分类进行救助,按政策落实相关救助保障措施,落实一对一帮扶,为加强救助帮扶和关爱服

15、务工作奠定基础。 (七)开展民政领域困境儿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民政领域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依法落实民政部门承担的儿童监护职责,提高我市儿童保障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儿童权益,有效防范儿童福利领域风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xx年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困境儿童生存权和受保护权等合法权益,形成预防、发现、报告、处置和关爱帮扶工作机制,建立维护和保障儿童权益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八)严格落实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xx43号)的精神和要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乡镇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项积极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上报县民政局,严格防范儿童福利领域风险,切实维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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