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制度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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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房管理制度十三篇锅炉房管理制度十三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 篇1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

2、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锅炉房管理制度 篇2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汇报。二、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检查过程中,要对引风机、鼓风机及炉排等认真巡检。三、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锅炉受芽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变形、渗漏;燃烧室内有无异常响声;鼓引风机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是否灵敏可靠;管道、阀门是否严

3、密;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水泵运转是否正常;除尘器是否磨损等等。四、检查人员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锅炉房管理制度 篇3 (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2)严禁堆放或烘烤易燃、易爆物品。(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照章作业。(4)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仪表设备,发现有裂痕、空隙或漏水漏气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进行检修。(5)机房内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照明设备要与热力设施保持相应距离并采取隔热措施。(6)司炉人员在清理锅炉、设备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7)司炉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擅离职守。(8)每日交班

4、前要做好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9)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挪用消防器材。(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火灾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锅炉房管理制度 篇4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

5、炉,不准投入运行。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5、督促检查锅

6、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

7、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4)设备的维护保养。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7、清洁卫生制度:应

8、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8、安全保卫制度。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2、交接班记录。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6、事故记录。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锅炉房管理制度 篇5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

9、、守纪律的新型工人。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巡回检查制度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

10、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

11、备的运行纪录内。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

12、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司炉工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

13、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五交是: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6.交接班要交上

14、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1.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锅炉水质管理制度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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