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空港大道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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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公示本)项目名称: 泸州空港大道加油站 建设单位 (盖章) : 泸州航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1 年 0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泸州空港大道加油站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河咀村机场路东侧地理坐标东经 105 度 28 分 13.425 秒,北纬 28 度 59 分 34.26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0- 119 加油、加气站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

2、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 填)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泸经信运行函【2020】19 号总投资 (万元)10000.00环保投资 (万元)118.00环保投资占比(%)1. 18施工工期9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3521.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四川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南 (川经信运行201823 号) 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南 (川 经信运行201823 号) :

3、科学合理、优化布局;符合城乡统筹 规划的要求;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间距的要求;“总量控制、合理设置”发展加油站的要求。 1 本项目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河咀村机场路东侧,为城 市建成区,车流量大;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工艺设备与站外构建筑 物的防火间距等方面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12)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7-2017) ,本项 目属于 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2019 年本) 中鼓励类、限值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 院

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 中的第十三 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取得了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关于新建泸州空港大道加油站的确认函 (泸经信运行函【2020】 19 号) 。详见附件,申报资料齐全。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2 、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 13521m2 ,位于泸州市龙马 潭区石洞街道河咀村机场路东侧,为沿途过往车辆提供车用燃料。 根据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确认函 (泸经信运行函

5、【2020】19 号) :项目符合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指 南 (泸州市) (规划编号 EP23 号) 。同时,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取得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地字第 510501202000058 号。用地面积 13521m2 ,土地用途为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符合国 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3 、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2 (1)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防治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6、) :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 排放控制。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加快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 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省内重点区域加油站油气回收治 理。建设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 5000 吨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收系统自动监测设备。制定加油 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企业要加强对油气回 收系统外观检测和仪器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转。本项目加油站在储油罐、油罐车作业工序设置了一次油气回收,在加油棚加油作业时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建成后预 测加油站年销售汽油 6768t,柴油 1692t,预测年销售油量为 846

7、0t。 目前,本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拟采取外观监测和相应仪器监测 措施。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2)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中规定“深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要求:“埋地油罐全面采用电子 液位仪进行汽油密闭测量。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自行或聘请第 三方加强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提高检测 频次,重点区域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 行,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 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 成”。本项目加

8、油站在储油罐、油罐车作业工序设置了一次油气回收,在加油棚加油作业时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建成后预 测加油站年销售汽油 6768t,柴油 1692t,预测年销售油量为 8460t。 3 目前,本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拟采取外观监测和相应仪器监测 措施。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3) 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加强污染源 VOCs 监测监控。重点区域要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 VOCs 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定污染 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行) 规范要求的 及时整改。

9、其他地区要加快 VOCs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 设,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苏皖鲁豫交界地区9 月底前基本 完成,全国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各地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 A 要求,开展重点管控企业厂区内无组 织排放监测,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鼓励各地对纳入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的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加快推进储油 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 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公开 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本项目加油站在储油罐、油罐车作业工序设置了一次油气回收,在加油棚加

10、油作业时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建成后预 测加油站年销售汽油 6768t,柴油 1692t,预测年销售油量为 8460t。 目前,本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拟采取外观监测和相应仪器监测 措施。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 知 (川府发201824 号) 文中 (二) 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分布、 12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盆 4 地东南部,包括与重庆交界的平行岭谷地区和与云南、贵州交界的 四川盆地中部低山丘陵的过渡地带,水热条件良好,生物资源较丰 富,其赤水河

11、流域属于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 区。行政区涉及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广安市前锋区、邻水县、 华蓥市、大竹县,总面积 0. 11 万平方公里, 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 0.77% , 占全省幅员面积的 0.24%。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本项目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 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 据201

12、9 年泸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主城区的环境空气监测 数据,项目所在地的 SO2 、NO2 、PM10 、CO 、O3 全部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类区域标准,PM2.5 超过了二 类区域标准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 边农地施肥,不外排;泸州龙驰投资公司正在建设区域雨污管网工 程,待周边雨污管网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 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根据2019 年泸 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长江泸州段水质优,3 个断面中,纳溪 大渡口、手爬岩和沙溪口断面水质类别均为类,月达标率分别为100% ,91.

13、7%和 100%。根据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监测 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 行) (GB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因此本 5 项目的建设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管理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使用原料均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涉 及新征用土地,项目对于当地水、土地资源需求较少,未涉及资源 利用上线。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加油站建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 产业类型,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综

14、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内。 6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1 、项目背景及由来近年来,随着泸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和机动车 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当地对成品油的需求迅速增长,加油站已成为民众生活中 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泸州航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 道河咀村机场路东侧新建一个加油站。项目建成后,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并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本项目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取得了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新建泸州空 港大道加油站的确认函 (泸经信运行函【2020】19 号) 。本项目属于分类管理中的“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9 加油、加气站”, 属新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泸州航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派出相 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环评导则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批。2 、项目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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