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沣膨化豆粉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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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泰沣膨化豆粉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7-500108-04-05-537687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坤联系方式173*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牡丹路 20 号(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区 J 标准分区)地理坐标(106 度 38 分 57.611 秒,29 度 28 分 49.10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29 其他饲料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3-15 谷物磨制 131;饲料加工 13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

2、革发展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7-500108-04-05-537687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占比(%)15.0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14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详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不涉及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否地表水

3、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不属于直接排放。否2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

4、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科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审批机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审批文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23512 号)审批时间审批时间:2023 年 9 月 3 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项目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重庆经开区总规划面积 64 平方公里,分为南坪板块和拓展区 2 个

5、区域。其中,南坪板块位于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南坪街道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 5 平方公里,属于国家级经开区范围;拓展区位于南岸区茶园组团,规划面积 59 平方公里,属于重庆市级经开区范围。经开区拓展区四至范围为北靠长江,东至绕城高速公路,西以通江大道为界,南接巴南区,包括茶园新区、峡口镇、长生桥镇、迎龙镇和广阳镇的部分区域,总面积约 59km2,共涉及现状茶园组团的 A(部分)、C、D、E(部分)、F、G、H、I(部分)、J、L、M、N、P、R 共 14 个标准分区。拓展区规划的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经开区拓展区 J 标准分区工业用地,从事3膨化大豆粉生产,行

6、业类别系 C1329 其他饲料加工,属于食品制造业,不与园区主导产业冲突,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2、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与规划环评符合性与规划环评符合性根据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经开区拓展区北靠长江,东至绕城高速公路,西以通江大道为界,南接巴南区,总规划面积 59km2,规划范围共包括现状茶园组团的A(部分)、C、D、10(部分)、F、G、H、I(部分)、J、L、M、N、P、R 共 14 个标准分区,涉及茶园新区、峡口镇、长生桥镇、迎龙镇和广阳镇的部分区域。规划区现状人口约 19.1 万人,规划居住人口35 万人。

7、发展定位: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内陆开放先行区、智能经济创新区、“三生三宜”品质城。产业结构: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空间结构:拓展区规划“一湾、六园”的空间结构,包括广阳湾生态创新湾区、东港环保产业园、明月山文旅风情园、东站高铁经济园、迎龙国际商贸园、长江绿色产业园、中国智谷(重庆)科技园。规划布局 9 处产业发展空间,分别为:东港环保创新基地、广阳岛科技湾区、重庆软件园 A 区、重庆软件园 B 区、重庆软件园 C 区、长江绿色产业园 A 区、长江绿色产业园 B 区、长江绿色产业园 C 区、广阳休闲小镇工业用地。项目位于经开区拓展区 J 标准分区,属于长江绿色产业园 B 区。长江绿色

8、产业园 B 区主要为茶园工业园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功能定位:引导传统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企业朝着生态环保与智能制造方向进行转型改造和提档升级,逐步置换或淘汰部分污染较大、能耗较高的落后产能企业,并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实现技术革新和推动产能的提质增效。根据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属于经4开区重点管控区域,与其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 1-2 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区域环境准入符合性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

9、为饲料加工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和尾矿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废水中含五类重金属(镉、铬、汞、砷、铅)、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规划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为饲料加工项目,不属于排放废水中含五类重金属(镉、铬、汞、砷、铅)、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长江绿色产业园 A 区西面和北面靠近长生桥北部住区一侧、东面靠近重庆监狱安置房一侧的工业用地、重庆软件园 C 区西面靠近长生桥南部住区一侧和长江绿色产业园 B 区北面靠近长生桥中部住区一侧的工业用地、东港环保创新基地周边紧临居住用地的工业用地,以及邻近长生桥中心幼儿园的工业用地,不得新引入

10、高噪声、异味明显等易扰民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长江绿色产业园 B 区,不位于北面靠近长生桥中部住区一侧的工业用地。符合NA2-7 书房 220KV 变电站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物。不涉及符合沿长江江一公里范围内禁止引进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企业。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入驻企业应满足新型产业用地产业类型要求,不得引入重污染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企业,不位于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符合合理布局有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的工业企业,其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原则上应控制在规划边界或用地红线内,邻近学校、居住用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控制在项目用地红线以内。项目无需设

11、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 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不予准入。不涉及符合企业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本项目无需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不涉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符合在长生桥中心幼儿园应尽快搬迁,在拆除搬迁前,与幼儿园紧邻的工业用地不得引入对幼儿园存在环境影响的工业项目,幼儿园紧邻的已建项目,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不涉及

12、符合5南坪板块不再新建和扩建工业项目,现有工业企业可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逐步退出,向创新型产业功能转型。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使用满足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 料 产 品 技 术 要 求(GB T38597-2020)中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涉及喷涂的企业宜使用水性涂料或其它环保型涂料。本项目不涉及有机废气符合制药、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及其他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

13、减少废气排放。不涉及符合工业涂装企业和涉及喷涂作业的机动车维修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或者进行工艺改造,并对原辅材料储运、加工生产、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不涉及符合新建、扩建项目禁止燃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高污染燃料。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专业电镀项目,现有电镀企业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标准。不涉及符合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符合噪声防护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设置声屏障、绿化防护带或者其他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护不得新建、

14、扩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案(HJ941-2018)中规定的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工业项目。项目不属于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工业项目。符合构建三级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分别在东港环保创新基地、南部工业集中区、长江绿色产业园 A 区设置规划区工业片区级事故池。事故池建成前,不得新建、扩建环境风险潜势级及以上的项目。不涉及符合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表明土壤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依法依规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是否可接受。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利用要求新建和改造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5、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牡丹路 20 号(拓展区 J 标准分区),属于长江绿色产业园 B 区。项目主要生产膨化豆粉,属于6其他饲料加工,符合环境准入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与审查意见函的符合性与审查意见函的符合性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函符合性分析见表 1-3。表 1-3 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函符合性分析表类别审查意见函要求本项目情况结果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强化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国土空间“三区三线”等成果衔接,主要管控措施应符合重庆市及南岸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规划区入驻项目应满足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以及报告书制定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满足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

16、求以及报告书制定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强化空间布局约束开发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关于沿江产业布局的相关规定。沿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引进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企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 2018 25 号),规划区邻长江干流一侧,根据生态保育和使用功能需要,严格滨江建筑后退控制,划定绿化缓冲带控制线,未出让土地原则上控制不少于100 米的绿化缓冲带,局部有条件地段可适当扩大,特殊情况下不少于 50 米。苦溪河市级湿地公园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无关的其他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占用苦溪河湿地公园范围,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公园,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南坪板块不再新建和扩建工业项目。长江绿色产业园 A 区西面靠近长生桥北部住区一侧的工业用地、重庆软件园 C 区西面靠近长生桥南部住区一侧和北面靠近长生桥中部住区一侧的工业用地、东港环保创新基地周边紧邻居住用地的工业用地,以及邻近长生桥中心幼儿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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