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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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 磋商公告1第二章 采购需求7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6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4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2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571第一章 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3-99C59项目名称:2023年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预算金额(元):120万元最高

2、限价(元):12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备注12023年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

3、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在线登记后获取(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后完成在线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招标文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

4、: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

5、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6、,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4.2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建设任务:根据龙泉市

7、土壤类型、主要作物种类及分布、障碍因子及程度等特征,围绕茶叶、水果、蔬菜、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因地制宜开展新垦造耕地、高山蔬菜、山地茶叶等土壤健康评价体系构建以及健康土壤培育技术研发、集成与技术推广应用(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续建项目)。二、治理目标经过一年土壤健康培育,核心示范区土壤健康情况准确掌握,土壤障碍程度有所消减,有机质含量、生物多样性程度以及农产品品质提高,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耕地土壤健康培育技术模式。三、基本内容2023年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服务项目基本内容表序号工作重点内容数量及单位1技术方案现场详细调查(分析评估试验区土壤总体健康情况)1批2土壤及植物样品采集、

8、分析与评价200个3制定项目实施方案1个4田间试验新垦造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模式开发与示范(包括管理、技术开发、集成与示范)1000亩5高山蔬菜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模式开发与示范(包括管理、技术开发、集成与示范)600亩6果园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开发与示范(包括管理、技术开发、集成与示范)100亩7山地茶园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开发与示范(包括管理、技术开发、集成与示范)300亩8室内试验新垦造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模式优化1个9培育效果评价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工作报告1个10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总结报告1个11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模式1套12论文

9、发表(核心及以上)2篇备注: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基础情况调查、技术田间应用示范等内容。四、项目实施地点龙泉市五、工作安排要求研究与示范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按作物生长季节及时进行耕作管理,示范区土壤健康程度逐步改善,作物产量达到或超过正常水平。六、 合同履约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止,乙方应完成全部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七、成果提交最终成果以技术资料的方式提供,介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额:无。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开展相关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的40%,项目完成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项目款,成交供应商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10、十、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后三十天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一、其他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包括本次项目实施包括人工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投标单位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2023年龙泉市耕地土壤健康评价及培育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3-

11、99C59)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情形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人龙泉市农业农村局5采购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7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如供应商投标前未进行现场踏勘,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

12、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额: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缴纳时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退还时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退还具体要求:详见37.6条10投标文件提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

13、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1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13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1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15签订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17电子开标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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