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紫阳农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核桃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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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乙字第 2710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 目 名 称 : 核桃油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广元紫阳农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8 年 12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 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

2、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 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 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1项目名称核桃油深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广元紫阳农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食品工业园区内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28017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食品工业

3、园区内立项审批部门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 化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8-510802- 13-03-247362JXQB-0024 号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C133 食用植物油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原占地面积: 25000m2(无新增用地)绿化面积 (平方米)10000总投资(万元)6000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36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0.6工程规模及内容一、项目建设的背景及规模核桃油是采用核桃仁为原料,压榨而成的植物油,属于可食用油。核桃的油脂含量高达 65%70%,居所有木本油料之首,有“树上油库”的美誉,利用现代工艺提取其精华,这就是核 桃新一代产品核桃油。核桃油

4、是选取优质的核桃做原料,并采用国际领先的工艺制取出来的 天然果油汁。在国际市场上,核桃油被誉为“东方橄榄油”,同橄榄油一样备受消费者青睐。广元紫阳农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食品植物油加工销售公司,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 石食品工业园区内, 始建于 2012 年, 现状总占地面积约37.5 亩, 设置橄榄油榨油生产线 1 条、 食用油灌装生产线 1 条,年生产橄榄油 390t。由于市场对核桃油需求增加, 该公司拟投资 6000 万元, 在厂区现状用地范围内(项目地理 位置、 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1 、4) ,开展“核桃油深加工项目”:新增核桃油生产厂房 1 座,内置 全自动核桃榨油生产设备 2 套,

5、全自动核桃油灌装生产线 2 条, 新增地下储油库 1 座, 内置储 油罐 10 个, 地下冷藏室 6 间,新增劳动定员 5 人,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核 桃油产量为 300t/a 。该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原有项目于 2008 年 12 月 28 日取得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橄榄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利环办函200846 号, 见附件 6),目前原有项目正在进行验收。 2018 年 2 月 7 日,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出具了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 川投资备2018-510802- 13-03-247362JXQB-0024 号

6、,附件 2 ,同意本项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 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 682 号令) 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 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第二类 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第 3 项 植物油加工”中“除单纯分装和调和外的”,因此, 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建设单 位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委托书见附件 1。接受 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派相关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研,收集和研读有关资 料,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特点,按国家有关技

7、术要求编制完成核桃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现上报审批。二、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之一,其根本目 的在于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方针。环境影响评 价的目的, 是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针对本项目而言,评价目的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 全面了解项目区的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述、 预

8、测,评价其未来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合理选线提供依据。(3) 根据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 并反馈于 设计, 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达到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三、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植物油加工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133 食用植物油加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 年 2 月 16 日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修正)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修正) 中的鼓励类“一、农林业”“第 3

9、2 项 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018 年 2 月 7 日,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出具了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2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802- 13-03-247362JXQB-0024 号,附件 2 ,同意本项目备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四、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大石工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大石工业园简介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设立于 2010 年, 下设回龙河工业园、大石工业园、广元防止 服装科技产业园、三堆建材产业园 4 个工业园区。其中“大石工业园规划面积 3.5km2,重点发

10、展 食品等一类工业。 ”随着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不断的发展和调整,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工 业园规划用地最终确定为 1. 12km2。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工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 12km2,包括大石镇小稻组团和荣山镇泉坝拓 展园两部分。其中: 大石镇小稻组团面积为 0.82km2 (其中工业用地 0.53km2 ) ,四至范围:北 至小稻村村级公路, 南以广旺铁路为界, 西至岭包, 东至黎家堰口。大石镇小稻组团始建于 2008 年, 经过多年的发展, 各项基础设施已较为完备, 现已引入各类工业企业 20 家, 实现工业总产 值达 20 多亿元。2015 年, 广元市利兴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1、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广元市利州区大石 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 年 3 月 22 日,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广元市利州 区大石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广环函201626 号),见附件 4。(2)规划产业定位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工业园定位为广元市重要的产业基地,完善城市功能的工业区, 一食品 饮料产业为主导,兼具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的现代生态产业园区。(3)行业准入条件1)鼓励类食品加工、饮料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配套产业。2)禁止、限制类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满足行业准入条件和清洁生产要求的;肉类加工、屠宰等废水排放量大及对环境空气影响较为明显的企业;国家明令禁止的“

12、十五小” 、“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项目。 3)允许类与园区主导产业不相冲突,与园区产业布局规划相容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工业园内。根据本项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见附件 7) 以及3本项目的生产内容,本项目属于植物油加工, 由园区行业准入条件可知,本项目属于大石工业 园鼓励产业。(4)园区排水规划根据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利州区大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选址有关事宜的意见(广水 201371 号),园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大石镇小稻组 团污水总量约为 2477m3/d, 工业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13、 三级标准和行业预处理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引至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污水 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南河,远期将引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进入广元 市利州区大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将引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位于大石工业园小稻组团内,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工业园排水工程规划图(见 附图 5)以及询问业主可知, 本项目所在区域配套管网已经建成并可通往现有广元市利州区大 石镇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放至 园区已建的污水管网, 最终排放至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4、)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至南河。综上所述,项目与大石工业园规划相符。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工业园小稻组团内,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 项目建设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 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地表水各项常规监测因子均未超标,各项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类水域水质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环境空 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区域声

15、环境 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C133 食用植物油加工”,项 目租用大石工业园土地新建厂房,且项目原材料外购于当地,水电均市政供给, 不存在资源过度利用的现象。故项目未涉超出资源利用上线。4(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133 食用植物油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 年修正)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本项目产品、生产设备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0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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