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

上传人:1520****426 文档编号:369390723 上传时间:2023-11-2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四篇第一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 为使员工寝室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秩序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及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2.保护好寝室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住寝员工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

2、,注意防盗贼。寝室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寝室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3.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寝室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20:00前离开,由寝室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50-100元。 4.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寝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5.寝室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寝室墙壁乱写乱花,不准用脚在墙壁上乱踢乱踩,不准向共同通道或楼梯乱扔垃圾,保持寝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6.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7.寝室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

3、,由寝室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寝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预处理。 8.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寝资格直至辞退。 9.每天由寝室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2次以上罚款10-20元。 10.住寝员工每天看电视及娱乐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30分,所有人在23:00必须关灯就寝,任何人不得影响其他人作息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寝室,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

4、任。 1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的人要检查关掉所有水、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10-20元。 13.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公司或别人财物。 注: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寝室相关制度,并签字执行,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第二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务必自觉遵守

5、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务必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务必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务必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

6、,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

7、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职责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

8、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务必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

9、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

10、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第四篇: 员工宿

11、舍管理制度有哪些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抽烟的同志注意烟头烟灰不要乱弹、乱扔,保持室内、过道整洁干净,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2、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避免浪费水电。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安全。 3、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磁炉、取暖器、油汀等,开水壶必须使用自动断电的防干烧的。 4、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电视,

12、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5、房间所住的人员负责自家房间卫生清扫,走廊、楼道等公共卫生区每间宿舍轮流值日(当日值班宿舍必须最后离开保证楼道、走廊干净整洁,最后大门上锁)。 6、宿舍的水管、电路坏了,必须及时告知王建华请人维修,严禁个人自己接修,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7、每家物品摆放整齐,必须摆放在自己家中,不许占用楼梯过道摆放自家物品及堆放杂物,确保楼梯过道畅通整洁。 8、各位员工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管理好,贵重物品不得在宿舍乱放,要做好防盗防丢失工作。 9、凡本公司员工休息时间离开宿舍区必须告知杨利闯出去几个人,去哪里,回来后也必须通知他已回来。 10、所有员工必须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宿舍结构,在墙上打孔钻眼等。 本规定自20_年7月1日起实施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