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集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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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集锦8篇)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集锦8篇)。 合同范本网向大家提供了“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当现代社会的法律逐渐趋于完善时,合同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合同生效表明真实性、合法性,有没有欺诈、胁迫。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信息请不要错过我们的网站! 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篇1) 甲方(借款方):_ 法定住所:_ 法定代表人:_ 乙方(贷款方):_ 法定住所:_ 法定代表人:_ 丙方(担保方):_ 法定住所:_ 身份证号码: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

2、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_万元(大写:_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_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_%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_月_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_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_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_年_月_日前的一个

3、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_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_万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_万元(包括_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 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在_万元(包括_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_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_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_%;如果同时

4、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介于_万元与_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_万元之间,因此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_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_ 甲方的净利润_) _%;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时如果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

5、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须聘请注册会计师于每年的_月_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发生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情况,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报表、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东妨碍乙方顺利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资金使用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万元。 九、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日内将_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

6、逾期应按日支付_ 逾期息。 十、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甲方对此不能予以确保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税赋。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甲方进行增资扩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甲方增加投资的权利。 十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对本协议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利监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偿还借款及资金使用费。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偿还本金及资金使用费之后,有继续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十三、借款到期时,即至_年_月_日,如果

7、乙方仍未行使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权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_万元及资金使用费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履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十六、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签字:_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签字(或授权代表):_丙方:_ 签字:_年_月_日 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篇2) 连带职责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职责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职责保证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职责,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职

8、责都不得解除。 连带职责保证的职责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职责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务。在连带职责保证状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取连带职责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下了能够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因此,连带职责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职责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职责和连带职责保证两种形式。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连带职责保证承担保证职责。中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职责。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职责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职责也不例外。如果在

9、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职责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职责,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职责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用心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职责,这是连带职责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 (二)连带职责保证。 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能够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职责;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能够带给必须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

10、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能够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理解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职责保证两种方式。 连带职责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职责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

11、,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职责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职责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职责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职责。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 在连带职责保证的状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能够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能够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的保证;连带保证职责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

12、债务承担连带职责的保证。 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职责,是以放下先诉抗辩权为前提的。因此,是否具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与连带职责保证的最重要区别;保证人代被保证人承担债务,则是两种保证的相同之处。 当一般保证人放下抗辩权或不得行使抗辩权时,一般保证实际也就转变成了连带职责保证。我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职责保证承担保证职责。” 实践中,由于超多保证合同条款、资料笼统,保证承诺书过于简单,加之出具保证的当事人法制观念不强,难以做到文字严谨,所以出现保证职责约定不明确的相当多,比如有的仅在担保单位栏内加盖公章、只写保证偿还或写承担保证职责等,有的法院将其推断为一般保证,有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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