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复工复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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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运复工复产方案 客运复工复产方案1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的程度,提高运输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加快公交客运经营结构调整的步伐,实现公交客运产业升级,促进我市公交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推进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意见,特制定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界定的市内公交客运线路和车辆中,现仍未实行集约化经营或集约化经营不规范的线路和车辆。 二、总体目标 1、通过采取“线路整合、股份合作、产权置换、整体收购”等方式,促进我市公交客运规模化经营,努力打造名牌企业

2、,实现一线一公司、一公司多线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2、通过采取“股份参与、到期收回、评估买断”等措施,规范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模式,达到线路集约化经营的目的。 3、通过采取“准入许可、延续经营、车辆更新”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进程。 4、通过对公交客运线网的规划改造,实现一级网络公司化、二级网络集约化、三级网络规范化。 5、到20xx年,建成运行有序、市场稳定、企业规范、群众便利的公交客运市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前期准备工作。 1、宣传发动。各公交客运企业利用一年的时间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人

3、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公交客运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要了解公交客运线路的经营许可、经营期限、产权关系及违章处理规定等,为推动集约化经营奠定基础。 2、在推动集约化改造之前,各公交客运企业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和要求自行解决好不符合法律的相关业务,如承包、租赁车辆等问题。在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进入集约化改造程序。 (二)实施阶段。 在各公交客运企业达到集约化改造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1)在政府的引导下,对线路进行统筹规划,对未列入规划的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 (2)在行业管理机构和

4、中介组织的协调下,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经营线路进行线路公司化改造。参照公司法模拟股份公司组建线路经营公司,线路公司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借助骨干企业实行非法人治理结构)组建股东会和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义务,并对线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线路公司股本设计x股,在规定的范围,客运企业按车辆数计价入股(经营业户以车辆评估计价进入客运企业股本,经营业户股本的分红由客运企业在线路公司分红中列支),按照同股同利,盈亏共担的原则,实行年度核算,在除去应缴费用及办公和备用金管理费用外,一月一结算。对暂不入股的企业或业户应允许其经营到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

5、的经营期限,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经营。入股或改造后的经营业户,既是线路公司参股客运企业内部的股东也可申请作为司乘人员从事线路经营,领取工资。客运企业内部业户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或买卖。 (3)对在营线路、车辆采取承包、租赁经营的,按照客运企业与业户签订合同的条款,由客运企业收回线路经营权进行集约化改造。 对一线一公司的线路,制定线路集约化经营规划,到期收回纳入集约化经营。 对过去擅自处分经营权或变相处分经营权的客运企业,要在妥善处理好与承包、租赁业户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将车辆和经营权收回后进行集约化经营。 (4)根据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整顿规范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对利用各种形式处分经营权

6、的客运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回其经营权,并对相关客运企业依法处理。 2、扶优扶强,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对经营管理不善,资质条件不符合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客运企业,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骨干公交客运企业进行整体收购,收购所需资金由企业筹一块,政府补一块的办法解决。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化经营。 四、采取措施 1、为推进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步伐,自20xx年4月1日起,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以承包、租赁方式新增公交线路及车辆的行政许可。 2、公交客运线路承包、租赁车辆的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在企业做出承诺

7、的前提下,可以增加一个经营权期限。 3、鼓励公交客运企业采取整条线路同期更新车辆的办法。如果个别车辆到期,可由客运企业暂停该车的运营,减少车辆时可适当增加班次。如果运力不足,在报请行业管理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临时开行加班车。 4、根据淄交运【20xx】29号文件规定,对新进入市场的公交客运车辆由市道协客运专业委员会召集专家共同招标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确定或调整车型。车辆及车型中标后方可进入市场运营。具体标准为: (1)区县内的公交线路一律使用7米以上公交型无人售票车辆; (2)区间公交线路使用中级以上且车身长度7米以上旅行型客车; (3)通乡镇村线路使用公交型或中级以上旅游型

8、客车且车身长度均在7米以上; (4)部分线路因故需要调整车型时,只能在以上两种车型中选择,并经专家认定。 5、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没有纳入集约化经营规划的公交客运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 6、各客运企业要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上报本企业集约改造方案,同时用三年的时间理顺明晰产权关系。 7、对从事集约化经营的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将按照国家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孙家友同志为组长,任迎远同志为副组长,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陈国

9、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吕会清同志任副主任,市运管处客运科具体负责全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的日常工作。各区县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客运复工复产方案2 为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集团公司现对公务车的管理进行改革。方案如下。 一、公务车的改革范围: (一)集团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部室、科室不配备公务车。 (二)集团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员工送餐、事故勘察、应急突发、对外联络等工作用车,保留公务车使用。 1、保留公务车使用的单位(部室): (1)机动车队小车班车辆; (

10、2)工会、安全部、客服中心、机动车队、南明分公司、云岩分公司、小河分公司、金阳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公司、物资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天然气公司、收银公司的公务车。 (3)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用于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的公务车。 2、保留的公务车统一喷制成黄色,并且在车身前、后、左、右部位张贴或喷印“公交生产指挥车”、“公交安全检查车”或“公交救急车”等标志。 二、公务车改革后: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购置公务车辆,确需购置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方可购置。 三、在用公务车的处置: (一)集团公司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在用公务车作统一评估,按照评估价格或固定资产折旧净值,由原使用人全额或分

11、期出资优先购买。 (二)分期购买的由购车人写出还款计划书,在6个月(含6个月)还清。还款计划书由法规室审核,法规室代表集团公司与购车人签字确认,交财务部按还款计划书收回车款。 (三)各单位(部室)公务车原使用人不购买本人正在使用公务车的,集团公司收回车辆,进入市场进行处置。 (四)公务车原使用人购买本人使用的公务车后,集团公司将车辆所有权过户到购车人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过户费用由购车人承担。 四、此次的公务车改革: 集团公司领导;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买新车和在用车的,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购车优惠。按照优惠标准,党群部、总经办核对所购车辆的牌照、行驶证,登记台账。并且在公务车

12、改革结束后,对车辆使用进行监督。优惠标准如下: (一)、集团公司领导: 1、正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2万元; 2、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1.5万元。 (二)各单位(部室)正、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0.5万元。 五、公务车一次性的购车优惠 截止时间为现有公务车改革启动后6个月(含6个月)。凡在此次公务车改革后,上级部门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任命的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置车辆的不再予以优惠。 六、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客运复工复产方案3 一、线路运营质量管理 1、三公司线路管理,须严格执行总公司确定的运营标准,按标准组织运营。对线路投运车数、营运时间

13、、行车间隔、停靠站点按照总公司要求进行管理。 2、每条线路每日投入运营的车数按照总公司运营管理部计划配车。 3、运营车辆满载率:高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90%以下,平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60%以下;全日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0%以下。 4、根据线路营运标准编制线路运营计划。编制运营计划须依据季节的变化,符合客流状况。调整运营计划涉及行车间隔变化的,须及时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变更。 5、公交线路首、末班车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发生责任性大间隔,同一线路合理间隔发车。 6、车辆准点出场、站,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及运行时间段行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及超速、串、压车

14、行驶。 7、因重大活动及市政工程施工,需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时,必须根据总公司运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由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在实施前统一发布信息。 遇有突发情况,导致线路临时调整时,服从总公司运营管理部统一部署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变更前和恢复后向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报告。 8、建立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安全行车管理 1、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持中速平稳行驶,注意安全礼让。驾车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超速行驶,违规超车,开斗气车;严禁溜站、越站及乱停乱

15、放;严禁带“病”车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闯信号;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号。 2、未经安全培训的司乘人员不得上岗。 3、车辆在进站时100米内不准超越机动车,30米内不准超越非机动车。顺序进站,距路边30公分,靠边停正,前后车辆保持安全间距。车辆在线路的首末站应按规定的区域顺序停放,保持安全间距。车辆进站时因站区无法停靠在站外下完客后,须二次进站带客。车不停稳不开门,门不关好不起步。车辆出站时,驾驶员应当注意安全,认真观察车辆仪表工作情况,关好车门,平稳起步。 4、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导乘客,并立即报修。在等待救援时,车身后设置警告标识,夜间需开视宽灯或设明显标识,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 三、服务管理 1、司、乘、站、调等窗口服务人员挂牌服务,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热情服务;耐心解答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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