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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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公示本)项目名称: 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泸州江潭窖酒业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503- 15-03-51210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塘口村 4 组 73 号地理坐标E:105 度 30 分 48.640 秒,N:28 度 48 分 19.69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12 白酒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 、酒 、饮料制造业- 15 25 、酒的制造 15

2、1;其他 (单 纯勾兑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团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纳溪区经济信息科 学技术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020-510503- 15-03-512104JXQB-0321 号总投资 (万元)2500环保投资 (万元)30.3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9185.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 相关要求,对照

3、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题评 价设置情况见下表所示。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分析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 染物 1 、二噁英、苯并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 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 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每日转运至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临港否1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桥河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高浓度有机废水最大存储量超过临界量是生态取

4、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 物 (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 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 、附录 C。规划情况1 、文件名:泸州市“十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 、审批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3 、审批文号:泸市府办发202230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5、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一、与泸州市“十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 与泸州市“十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泸州市“十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打造世界级名酒厂区”提 到: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加快布局新产能新产业,大幅度提升纯粮固态优质产 能比重,拉开品质发展新篇章,5 年内完成 800- 1000 亿重大项目投资,优质产 能占比大幅提升;支持仙潭、玉蝉、川酒酱酒等重点酒类企业和项目,在落实 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厂区或毗邻区域 (规划 实施前已取得供地手续) 实施扩能技改。根据规划,本项目已纳入“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扩能技改项目”

6、中“江潭窖项目,全称江潭窖酒业白酒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到 2025 年建成年产优质白酒 0.03 万吨、储存能力 0.12 万吨,灌装能力 0.2 万吨”。本扩建项目年产白酒 0.03 万吨、储存能力 0.09 万吨、灌装能力 0.08 万吨,未超过规划产能,符合规划 要求。2附图 1-1 重点支持扩能技改项目表同时本项目取得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 (川 (2022) 纳溪区不动产权第 0001413 号) ,明确本项目厂区范围内的用地性质 均为工业用地。(2) 与“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泸州市“十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环境影响减缓对 策与措施”

7、,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2 本项目与“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情况大气 环境严禁新增燃煤锅炉。泸州市白酒企业应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的要求,现有高污 染燃料锅炉实施煤改气或煤改电;评价鼓励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本项目设置 1 台燃气锅炉,使 用天然气燃料,采用低氮燃烧 技术,锅炉烟气经 1 根不低于8m 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加强泸州市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改、扩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在区域颗粒物超标期间引入排放颗 粒物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环境影响

8、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实施区域削减。本项目锅炉废气执行“泸州市白酒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 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 SO2 、 NOX 、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执 行两倍削减替代,根据地方环 保部门管理要求核实后进行总量控制管理。符合针对涉及烟 (粉) 尘排放的企业应加强 环境管理,强化粉尘废气的收集及处置 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企业清洁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要求。本项目设置 1 台燃气锅炉,使 用天然气燃料,属于清洁能源; 本项目原料粉碎粉尘经收集后 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DA003) 排放;本项目清洁生产符合二级要 求。符合加快推进化工行业挥发性

9、有机物(VOCs) 综合治理。推广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加强泸州市白酒企业所涉及的生产、输送和存储过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本项目运营期间仅涉及生产线 及白酒储存因挥发损失的少量 乙醇,不涉及 VOCs有组织排 放源,VOCs 无组织废气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符合3制,确保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稳定运作。泸州市白酒企业的 VOCs 收集率、去除率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有关要求,含VOCs 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

10、涉及 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制标准 (GB378222019) 有关要求。白酒生产企业应在白酒贮存和输送过 程中采取密闭的方式,尽可能降低乙醇 的无组织排放,白酒酿造过程中提高自 动化设备、增加蒸酒设备的密闭性,提 高乙醇冷凝效率;酒糟暂存点应采用密 闭设计,并对暂存场间产生的恶臭进行 集中收集,采用生物滤池或具有同等处理效果的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白酒储存和输送过程中 采取密闭的方式;本环评要求 丢槽堆场进行封闭,丢槽堆场 内酒糟日产日清,产生恶臭较 小,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 处理后,无组织可达标排放。符合为防止规划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扰民或 物料泄漏导

11、致大气污染扰民,除在下一步项目环评中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内相应的搬迁工作外,园区应留有足够 距离的隔离带。提高入园门槛,园区新引入项目应与邻近场镇和邻近规划集 中居住区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产业准入、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风险防护要求。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 放,不涉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及卫生防护距离。符合水环 境全面落实九曲河流域、沱江流域、永宁 河流域、长江流域涉及园区及白酒企业 应严格落实泸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 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泸州市永宁河“一 河一策”保护方案长江泸州段一河 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等规章制度要求, 将全方位加强九曲河流域、沱江流域、 永宁河流域、长江流域的水、土、气等整体性保护。

12、项目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处 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至泸 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临港产业 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表 1 中工业园区集中式 污水处理厂标准后进入人工湿 地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长桥河。符合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 处理率。加快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 目及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 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废水实现分区 集中处理集中排放,优化水质,降低污 染。加强污染点面源治理,最大限度减 少在酒业建设、生产和消费环节对环境的损害。本项目雨污分流,废水经废水 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委托有资质 单位转运至泸县经济开发区

13、神 仙桥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工 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 后进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长桥河。符合认真落实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严 格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园区内企 业的循环水站排水、锅炉房排水等纳入项目废水总量纳入泸县经济开 发区神仙桥临港产业园污水处 理厂指标,循环水站及锅炉房符合4废水进行管理。排水纳入废水转运处理。长江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内不得新增排污口,严格按照长江保 护修复攻坚行动计划长护修复攻坚 行动计划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试点方案等文件要求,规范设置案 等文件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保护区 内现有排污口,应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或推进排污污染物总量控制或推进排 污口迁移;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修筑设施 (及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修筑设施 (如取水设 施) 需获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入河排污口 及取水设施。符合园区内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各种管线采取良好的防渗措施;园区内各个企业、基础设施对可能出现渗漏的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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