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规章制度(3篇)

上传人:办****家 文档编号:367723778 上传时间:2023-11-14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7.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塑料规章制度(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塑料规章制度(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塑料规章制度(3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塑料规章制度(3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塑料规章制度(3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塑料规章制度(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塑料规章制度(3篇)(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塑料规章制度(3篇)塑料规章制度(精选3篇) 塑料规章制度 篇1 挤塑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操作本设备。第二条电源合闸时,应检查电器热控是否灵敏可靠,热电偶指示温度是否正确,出现问题请维修人员排除,严禁操作工人乱动。第三条开车时应检查主机减速箱,牵引无极变速箱,收线无极变速箱润滑是否正常,风机通风是否良好。第四条开车前要注意各段加热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的实际温度,保温时间要足够,初次加温时间保温不得少于3小时。第五条不得在塑化不好,烧焦有老化的情况下进行挤出生产,以防事故发生,发现上述问题立即设法排除。第六条车速要由低至高,加

2、到正常速度,严禁高速起车,观察仪表上指示的电流值与温度是否正常,以防电流过大,引起加热器过烧。第七条升降线盘时,要注意升降极限位置,不得过高或过低,有电器限位时不得超越限位使用。第八条往料斗中加料时,注意金属物不得进入并严禁用螺丝刀或金属棒捅料压入螺杆内。第九条检查干试机周围,应配备橡胶绝缘垫板,否则不准开车。第十条开车前应检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定期测定,不得高于4欧;设备是否有杂音等异常现象,如有问题修好再用。第十一条禁止用手去触摸干试机之高压电器,电气线路或接地线部位。第十二条线芯上有水禁止开车。第十三条没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触摸绝缘线芯导线接头及裸露部分;高压击穿后线芯要先

3、行采取放电措施,然后修理。第十四条开车与停车要由技术熟练工人指挥,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第十五条配备软化设备、塑胶机台的,操作人员不能任意移动、调整电器和机械设备;更不能用手扶摸导线、电导轮,铜导管部位。第十六条开车结束后,应把电源、水源、气源全部关闭,操作手柄复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记的记录。混料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条在清理料斗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以免引起事故。第二条混料转变时必须注意电源线路破损造成触电事故。第三条混料时严禁湿手闭合混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免引起触电事故。第四条混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磨粉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

4、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应先加细小颗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1、开动斗式提升机2、开动颚式破碎机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4、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1、先关闭给

5、料机停止给料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4、最后关闭分析机停机顺序是: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塑料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6、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

7、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第三章用

8、电系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

9、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20_年就九月一日 塑料规章制度 篇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5、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6、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1、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分厂)每周组织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2、各单位除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

11、查。包括专业检查、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在安全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安全生产检查组应出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按检查项目认真进行检查。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2)查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人员是否分线负责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了“五同时”。(3)查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4)查事故隐患:

12、主要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6、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所属单位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7、检查部门按限期对整改项目验收,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整改时间的责任单位,企业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8、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9、安全管理人员安

13、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且事故率控制指标为0。2、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企业安全保部,必要时应按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2)企业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会

14、同企业安全保部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3、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3)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4)死亡事故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事故处

15、理(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企业规定执行。(2)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5、事故伤亡人员处理(1)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部门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