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泰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厂(变更)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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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贵阳泰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厂(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贵阳泰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6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阳泰亨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砂石厂(变更)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 省 贵阳 市 乌当区水田镇地理坐标( 106 度 48 分 54 秒, 26 度 43 分 58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八、非金属采矿业 10 土砂石开采 101用地(用海)面积(m2 ) /长度(km)10790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2、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64.5环保投资占比(%)10.7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本项目为已建矿山,原项目已于 2010 年 12 月编制了相关环评报 告, 2011 年 1 月取得了相关环评批复 ;扩建部分于 2013 年完成 , 2021 年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进行了的违法罚款(筑(乌当) 环责改字(2021)16 号),要求停业整顿, 暂不罚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析无

3、7 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石灰石开采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技术、装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 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2、与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灰石开采,属于非金属矿行业。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矿 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中的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 设要求,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并达到以下建设要求: 矿区环境规范整洁; 合理利用资源;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建设现代数字化矿山; 树

4、立良好矿山企业形象。根据前文分析: 本项 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矿区平面布置合理,矿山开采方式合理可行, 矿石资源均得到有效利用; 矿山编制完成了资源开发利用与绿色矿山 建设(三案合一)方案, 并严格落实“方案”中的各项措施;本项目 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以及限制类工艺,所采用的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 较高。综上,本项目与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 4 号) 相符。3、与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函20145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函20145 号文件中提出, 全省砂石土矿山最 低生产规模为6 万立方米/年, 位于市、州所在地市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 产规模不得低于

5、10 万立方米/年,位于贵阳市、遵义市所属市辖区和贵安 新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5 万立方米/年。设计开采规模为40万t (约15.4万m3) ,符合最低规模(15 万立方米/ 年)要求。同时矿山开采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 地、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 重点旅游景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区 域; 不在重要湖泊、水库、河流周边, 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 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在机场、港口、桥梁、隧道、电力设施周边一定范围 内。故本项目符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函20145 号文件的规定。4、项

6、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2018 年,贵州省划定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 8 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 号) , “全省生态 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 5 大类,共 14 个片区: a.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 线,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 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 b.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 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 沅江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

7、区;c.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 保护红线,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 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 水源涵养片区;d.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包含 2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 区: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 控制片区; e.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 乌 蒙山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 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项目位于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境内,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方案, 项目建设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 项目建设符合贵州省

8、和赫 章县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2) 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1)环境质量项目区域附近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 2018 年修改单) 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II 类水体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 项目地附近地表 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TSP,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能够做到达标 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

9、 物全部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噪 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各种污染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理,项目运营后,不改 变区域环境功能。(3) 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项目对其他能源如 水、电和土地资源需求较少,不会对区域资源利用造成负担。(4) 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9 本项目利用选址合理,不占用生态红线,不属于该清单中的限制和禁 止产业。因此, 项目不属于区域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和禁止产业。本评价以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作为依据,本项目属于清单中绿色通道类(绿线)

10、项目, 因此本项目不在贵州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要求。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 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要求。5 、项目与贵阳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 比贵阳市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贵阳市环境 管控单元分类图,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详见附图 5);本项目不属于依法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类别,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次工程未 改变原有用途, 不新增占地,不改变用地性质;本着以生态修复和环

11、境污 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 率的初衷,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产生的粉尘已得到 相应的治理。综上, 本项目建设符合重点管控单元要求。项目与“三线一 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1 “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符合性分析表“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内容本项目内容符合性“三线一单” 环境管控单 元-单元管 控空间属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52011230002本项目位 于一般管 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乌当区一般管控单元行 政 区 划省贵州省市贵阳市县乌当区 10 “三线一单”

12、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编制 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 按照贵州省、7 大 区域、贵阳市总体管控 要求中普适性准入要求 执行。2. 严格限制居住区周 边布设企业类型,不宜 引入存在重大环境风险 源的工业企业。3. 禁止在现有企业环 境防护距离内再规划建 设集中居民区、学校、 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间 应设置生态隔离带, 邻 近居住用地的地块不宜 布置有机废气排放易扰 民的项目。本项目为 补办环 评,周边 居民距离 本项目 480m,项 目对周边 情况影响 较小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生活污水处理率、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新 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旅游基础设施执行贵州 省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

13、 普适性管控要求。2. 化肥农药使用量执 行贵阳市普适性管控要 求。本项目各 污染物排 放均满足 相关标准 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执行贵州省土壤污 染风险防控普适性管控 要求。2. 执行全省及贵阳市 环境风险防控普适性管 控要求。3.加强对区域本项目生 产废水不 外排, 生 活污水经 化粪池用 于周边农 11 内现有工矿企业的环境 监管, 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肥;危废 间已按要求防渗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 2020 年能源消费 增量不超过 16 万吨标准 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能耗降 14.5%。水资源:2020 年用水总 量控制在 1.03 亿 m3 以内。较 2015 年, 万 元

14、GDP 用水量下降 2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 水量下降 31%,计划用 水实施率不低于 95%。土地资源: 2020 年人均 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120m2,亿元 GDP 建设 用地量不超过 40 公顷/亿元。本项目属 于矿山开 发利用项 目,不属 于上述开 发项目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贵阳市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6、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黔环通【2018】303 号) 第八条: 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一 律不批; 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功能区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生态保护 红线内不符合主体定位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无成熟可靠污染治理技术、 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 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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