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独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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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 贡山县独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贡山县独龙江乡中心卫生院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6六、结论 68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可行性研究项目的批复;附件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件 4 医疗废物处置协议;附件 5 独龙江污水处理站验收监测报告;附件 6 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贡山县201

2、6-2020 年区域卫生服务规划的通知;附件 7 生态红线查询;附件 8 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地查询;附件 9 项目是否占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查询的复函;附件 10 独龙江乡中心卫生院技术评审意见;附件 11 修改清单;附件 12 贡山县独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现状检测;附件 13 废水接纳协议;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地表水系图附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关系图附图 5云南省生态功能类型图附图 6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分布图附图 7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水功能一级区区划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贡山县独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7-5

3、33324-83-01-000976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道街(乡江龙独)区(县山村 贡当孔州江怒)区治自(省南云地理坐标(E 98 度 33 分 66.170 秒,N 27 度 87 分 87.770 秒)国民经济行业 类别Q-8423 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8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 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怒发改社会2015344 号总投资(万元)653环保投资(万元)44.

4、8环保投资占比(%)6.9%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卫生院已 建成运营(补办环评用地(用海)面积(m2)占地面积:3946m2 ,建筑面 积:2610m2手续)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1) 生态红线根据 2018 年 6 月 29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 保护红线的通知 ”云政发201832 号文,云南省全省生态保护红线 面积 11.84 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 30.9%,包含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红线类型,11 个分区。项目所在地贡山

5、县属于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 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该区域位于我省西北部,涉及保山、大理、丽 江、怒江、迪庆等 5 个州、市,面积 3.54 万平方千米,占全省生态 保护红线面积的 29.90%,是全省海拔最高的地区,为典型的高山峡 谷地貌分布区。受季风和地形影响,立体气候极为显著。植被以中 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温凉性针叶林、寒温性针叶林、 高山亚高山草甸等为代表。重点保护物种有滇金丝猴、白眉长臂猿、 云豹、雪豹、金雕、云南红豆杉、珙桐、澜沧黄杉、大果红杉、油麦吊云杉等珍稀动植物。已建有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香格里拉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

6、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等保护地。本项目位于贡山县独龙江乡,根据,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 然资源局 2022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贡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独龙江 乡中心卫生院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孔当村。贡山县独龙 江乡中心卫生院周围无工业污染源,综合环境质量较好。根据环境 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汽车尾气、中医馆煎药时产生 的异味、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箱臭气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属于达标区域。 2 项目所在区域为乡镇建成区满足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项目区附近的主要地表水体为项目区西北侧 70m 的独龙江。项 目区污水处理站与污水管网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 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同进入独龙江乡污水处理厂。 根据废水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的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 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规定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标准。项目实

8、施后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涉及土地资源征用,建成后对地块内空地进行大量绿 化,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能 和水资源,这部分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因此符合资源利用率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限制和 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医疗建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 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

9、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的要求。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云南省生态 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的要求。 3 二、与怒江州“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怒政办发202129 号怒江州“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 17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精神,构建全州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体系,推动生态

10、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结合怒江州实际,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一般 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 要任务,参照主体功能区中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和管制原则进行 管控,加强资源环境承载力控制,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 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稳定。 涉及占用优先保护单元的开发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加强论证和管理。重点管控单元包含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重点

11、管控单元、城镇生 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农业面源污染重点 管控单元、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弱扩散重 点管控单元。其中本工程涉及的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单元、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为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强化城 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取缔城市建成区内 生活污水直排口,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现 4 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县级及以上城市划定高污染燃 料禁燃区,严格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噪声、臭气异味、油 烟、挥

12、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加快完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 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水产品推广普及,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弱扩散重点管控单元。优化产业布局,加 强大气污染排放管控,严格论证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冶炼等高污染项目,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和 转型升级,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综合治理,降 低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加强矿山生态

13、修复和环境治理,严格采 矿选矿废渣环境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回收利用率。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怒江州共划分 28 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 3 类。1.优先保护单元。划定 11 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 间,一般生态空间多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外围,是生态保护红线的重 要缓冲带,对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完整、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2.重点管控单元。划定 13 个,包含城镇规划区、工业集中区、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土壤污染重点区和大气环境布局敏

14、感区等,主要集中在城镇规划区和沘江、通甸河、老窝河流域。3.一般管控单元。划定 4 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大部分沿澜沧江流域分布,少部分沿怒江、老窝河流域分 5 布。本项目位于贡山县独龙江乡,项目涉及的贡山县城重点管控单 元、贡山县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单元、贡山县矿产资源重点 管控单元。本项目为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主要占用土地资源。项 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满足产业准入要求,选址不涉 及“三江并流 ”世界自然遗产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环 境敏感区域。项目所在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营运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综上,项目建设与怒江州“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三、规划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协调性分析2000 年经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 云南省西部,高黎贡山山脉的中上部,北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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