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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香格里拉 经济开发区分院(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查 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香 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院(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 中心、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编制日期: 202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6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7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111六、结论 116附图:附图 1: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 2: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 3:门诊住
2、院综合楼分层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 4:与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 5:门诊住院综合楼立面图附图 6: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附图 7:周边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高原病防治中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附件 3:原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4:原高原病防治中心开发区片区排水证明附件 5:原高原病防治中心开发区片区用地情况说明附件 6:实际建设过程项目用地说明附件 7:实际用地建设阶段规划初审意见附件 8:医疗废物清运处置协议附件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件 10:监测报告附件 11:生态红线查询附件 12: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迪庆州人民医
3、院与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资源整合的通知迪卫健办发201910 号附件 13:评审意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院(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迪庆州 香格里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坐标( 100 度 4 分 30.983 秒, 27 度 3 分 10.51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35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医疗机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4、)迪庆州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迪发改社会2010104 号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190.7环保投资占比(%)6.36施工工期24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8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 类) (试行), 本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 不排放有毒有害废 气、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废水排入开发区中心 片区污水处理厂,不新增取水口, 风险物质也未超过临界值, 因此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一、 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5)1、规划年限近期: 2015-2020年
5、;中期: 2020-2025年;远期: 2025-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左右。12、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现状中心城区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 拓展、水源保护、生态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统筹 需要控制的范围。东面以金沙江为界,西面以沿江山岭林地 为界,南至拉马洛片区, 北至核桃园片村居民点,规划区总面积约15.87km。中心城区范围: 规划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在该片区 编制中心城区规划,包括老虎箐、三家村、松园、木碧湾、 拉托里、拉马洛六个片区全部地域及核桃园、冷水沟、茨坝罗、水磨坊等沿线的村庄居民点,总面积7.76km。3 、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
6、济发展方式为 主线,全面推进边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坚持以建 设两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和着力点, 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为基本途径,着力调整 经济结构,加快自主创新,推进节能环保,保障改善民生, 深化改革开放,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城市品位, 把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 建成迪庆州的经济带动核心、具有边庆州民族文化特色的生态、休闲、宜居精品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4 、城市性质基于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在全省乃至国家战略层面 定位的升级, 以及大理、丽江、香格里拉市同城发展的趋势,将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的城市性质定位如下:滇西
7、北区域中以冶金、矿电结合、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产业为主的重要经济开发区。迪庆州的产品加工基地、宜居养老养生基地、休闲度假旅游基地。2香格里拉工业园区中, 经济发展最突出的高效益片区。5 、产业布局规划产业空间布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形成一轴,一心,多片区 的产业布局:一轴:由北向南, 依托G214国道与金江线形成的综合产 业发展轴。 一心:完善三家村片区作为城镇中心所需的各类 功能,使其成为整个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产业主要以服务 业作为发展重点。 多片区:老虎篝、松园、木碧湾、拉托里、 拉马洛等各个片区根据自身情况与未来需要, 合理布置产业。项目所在片区产业发展重点三家村片区依托现已形成规模
8、的小城镇中心,重点发展 服务业。产业是以商品零售、疗养、房产、金融等各类服务业为主。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不需要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与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5)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5-2035)规划的三家村片区,三家村片区不承载工业 职能,是经济开发区四个片区的服务中心,承载了居住、商 贸、行政管理、旅游休闲等功能;项目选址位于原迪庆香格 里拉经济开发区疗养中心, 占地面积40亩,属于医疗用地; 且根据原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出具的规划 初审意见(迪区建发201210号),本项
9、目符合香格里拉经济 开发区中心片区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 可以认为项目符合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5) ,且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办理土地使用手续。3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香格里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家村片区(中心片区) ,不涉及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 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区内无国家规定的保护动植物。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无工业污染源存在,项目 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功能区要求;项目 建设场址地势平坦,地质构造稳定,无不良地质现象,符合工程建设
10、需要。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可行。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医院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5款“ 医疗卫生服 务设施建设”类项目,为国家鼓励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布局合理性分析项目的环保设施集中布置,化粪池为地埋式, 污水处理站为地下式,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经绿化带吸收,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的影响小;备用发电机设置在专门 的房间,并配备消声器及废气过滤棉,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 环境影响小。 垃圾收集桶和医废暂存间分开布置,实现医疗 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的原则,医疗垃圾处置更加符合规 范。总体来说,对项目本身及周边环境保护敏
11、感目标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四、 工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三家村片区,属于金沙江4汇水范围,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污水均达标排入迪庆香格 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设不 涉及占用长江岸线,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五、 工程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2022 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保护地, 占地 不涉及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项目属于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 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照
12、对照云南省长江 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2022 年版),项 目建设不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列出的禁止 建设项目,项目符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 2022 年版)。表 1-1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具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一)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 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 2019 年-2035 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等州(市) 级以上港口布局 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项目不属于港口建设项目符合(二)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
13、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 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 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 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 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 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符合(三)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 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 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 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 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
14、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四)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一级网箱养 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 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 区符合5(五)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 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产值征收、占用国 家湿地公园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 沙、采矿, 一级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 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符合(六)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