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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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稿)建设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1月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概述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以下简称“新乐水电站 ”)位于迪 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攀天阁乡,处于维西县城西北方向。电站利用永春河自然径流来水 量进行发电,属无调节径流引水式小型电站,以发电为主要任务。总装机 容量 2000kW, 设计水头 62m,设计引用流量 4.5m3/s。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引水渠道、压力前池、泄水道、压力钢管、厂房、办公生活

2、区等组成。坝址位于攀天阁乡嘎嘎塘村,地理位置东经 99 10 10.54 ,北纬 27 17 12.42 ;厂房 位于攀天阁乡新乐村永春河左岸,地理坐标东经 99933.89 ,北纬 27 199.66。拦河坝 为浆砌石重力坝,由溢流坝段和非溢流坝段组成,总长 30m 。项目在永春河取水,通过 引水渠道(全长 4.07km ,明渠)进入压力前池,经压力管道进入电站厂房发电,发电尾 水进入永春河。设计年发电量 820 万 kW h ,多年平均发电量 800 万 kW h ,年利用小时为 4000h。根据维西县县志等相关资料,新乐水电站于 1970 年 8 月开始建设,1974 年 10 月竣工投

3、产,至今已运行 47 年。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能源局 于 2019 年 5 月 9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 水发201956 号),迪庆州水务局、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迪庆州能源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迪水发201999号);本项目属于迪庆州小水电清查整改综合评估结果清单中的“整改类 ”项目。2020 年 8 月 25 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下达关于维西县小水电站 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中部分水电站合理缺项说明,由于新乐水电站建设及投入运行时间 较早,环境影响评价

4、许可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属于合理缺项的范畴。2020 年 8 月 19 日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关于维西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中部分水电 站缺失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情况说明,林地审核审批属于合理缺项。2020 年 9 月 7 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出具证明,新乐水电站水资源论证项为合理缺项。2020 年 9 月 8 日,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维西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中部分水电站合 理缺项说明中,新乐水电站立项审批手续属于合理缺项的范畴。2020 年 10 月 29 日维 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达关于维西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中新乐电站缺失土地预审手续的情况说明,新乐水

5、电站缺失土地预审手续属于合理缺项。2021 年 3 月 15 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下达关于责令维西新乐发- -1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电站对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维西分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维环发201944 号)、关 于责令维西新乐发电站对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为了解水电站的运营对周边环境 的影响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缓解环境风险,为水电站的 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也为企业能

6、够合法合规运营提供环境管理的合理,2021 年4 月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 公司 ”)承担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到现场及 项目影响区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资料,并对水电站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 及产生的环境影响等进行调查。2021 年 5 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 新乐水电站区域环境现状进行监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 要求,在已有资料及与建设单位多次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了项目基

7、础数据等资料,最终 编制完成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供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各单位的指导,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2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目录1 总则11.1 任务由来11.2 编制依据11.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及工作过程41.4 评价原则41.5 评价标准41.6 评价时段及评价范围81.7 评价重点91.8 环境保护目标91.9 评价方法和工作程序102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122.1 项目建设过程回顾122

8、.2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内容回顾122.3 环境监测情况122.4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133 建设项目工程评价143.1 流域基本情况143.2 建设项目概况153.3 环保投资203.4 工程工艺203.5 现状污染源分析213.6 非污染影响分析223.7 与现行环保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224 区域环境变化评价304.1 自然环境概况304.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344.3 环境质量变化分析494.4 环境敏感目标变化和区域污染源变化分析535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55I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5.1 施工期环保措施

9、回顾性分析55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556 环境影响分析646.1 施工期回顾性调查分析64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647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717.1 生态保护与恢复改进措施717.2 地表水环境保护的改进措施717.3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改进措施727.4 环境风险防治的改进措施727.5 追加环保投资72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748.1 环境管理748.2 环境监测计划749 结论与建议759.1 结论759.2 建议81II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III附录附录 1 附录 2附录 3附件评价区陆生动物名录评价区维管

10、束植物名录评价河段鱼类名录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取水证附件 3 厂区土地证附件 4 营业执照附件 5 维环发201944 号附件 6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关于维西小水电站整改实施方案中部分水电站合理缺项说明附件 7 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手续合理缺项说明附件 8 维西县水务局水资源论证合理缺项证明附件 9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土地预审意见手续合理缺项说明附件 10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缺少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说明附件 11 危废处置合同附件 12 维环限改字【2021】128 号附件 13 生态红线查询结果附件 14 生态流量在线监测数据附件 15 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16 水电站清

11、理整改核查销号验收表附件 17 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情况表附件 18 标准确认函附件 19 用水证明附件 20 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查询结果附件 21 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查询结果附件 22 饮用水源地查询意见附件 23 技术审查意见附件 24 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对照清单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区域地表水系图附图 3 项目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 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分布图附图 5 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6 评价区植被现状图附图 7 项目与三江并流遗产地位置关系图附图 8 项目与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位置关系

12、图附图 9 项目与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IV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1 总则1. 1 任务由来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的通知(维环发201944 号),要求水利水电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 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渐显现的建设项目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 要生态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因此,项目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2021 年 4 月,受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 司承担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

13、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1.2 编制依据1.2. 1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18 年 1 月 1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

14、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 8 月 27 日起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1.2.2 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1智德环保迪庆藏族自治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乐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4)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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