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德邦实业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环保型轻质磷石膏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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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广东省德邦实业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环保型轻质磷石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广东省德邦实业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一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32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 34 -七、入河排污口申请- 34 -八、结论- 38 -附表- 39 -附图附图 1附图 2附图 3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外环境保护目标图项目

2、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附图 5项目区域水系图项目与贵州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位置关系图附图 6 项目与毕节市环境管控单元图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 1附件 2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3 噪声检测报告委托函等资料委托函 (建设单位)承诺函 (建设单位)工作委托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省德邦实业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环保型轻质磷石膏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 (自治区) 毕节市七星关区 (区) 长春堡镇 (街道) 王官村与清 塘村交界处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05 度 12 分 41.496 秒,27 度 15 分 8.91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

3、024 轻质建筑材料制 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品制造 302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 部门 (选填)毕节市七星关区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备2021046 号总投资 (万元)3000环保投资 (万元)23.7环保投资占比 (%)0.39施工工期3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且与当地核实,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

4、镇王官村 清塘村工业区,未办理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 类“十二、建材”“11、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 江河湖 (渠) 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 术装备开发”类项目,且生产工艺、设备等均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 淘汰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规定,属于国家重- 1 -点支持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方向。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与贵州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5、(1)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 知 (黔府发202012 号) 文件,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省共划定 1332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 管控单元。(2)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分区管控:全省共划定 1332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 元 762 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25 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 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145 个, 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6、。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 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 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 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 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 及重点行

7、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 2 -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 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 到有效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应落实生态 环境管控相关要求。见附图 5 项目与贵州省管控单元分类图位置关系 图。(3) 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 可行、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实现,对环境空气、 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

8、境功能区现状,达 到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求。因此,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4) 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供应,且整体而言项目所用资源相 对较小,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5)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 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黔环通2018303 号,2018 年 12 月 6 日) ,管理办法中建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制度和环境准入 条件其相关内容如下:总则第二条: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管 控和环境准入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 保部令第 44 号和

9、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绿 色通道类 (绿线) 、从严审查类 (黄线) 、禁止审批类 (红线) 清单 管理制度。第四条绿色通道类 (绿线) :( 一)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对环境基本无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 3 -(二) 对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或环境治理类项目;第五条从严审查类 (黄线) :( 一)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二) 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政策有限制性要求的项目;第六条禁止审批类 (红线) :主要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 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

10、水源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等重要环境敏感区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禁止的建 设项目。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 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 集中区。第八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执行“五个一律不批” , 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 对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 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 批;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一律不批; 对无成熟可靠污染

11、治理技术、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 批。第九条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环通2 01731 号) ,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 化工园区,严格管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点项目。其他工业项 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第十条严格执行“三个必备”条件,即规划开展规划环评且符合规 划环评审查意见、主要污染物 (含涉及重金属) 排放总量指标来源、- 4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的必要

12、条件。对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建设项目,在切实采取有效的环境 减缓措施或完成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之前,一律不予批复其环评文件; 对照管理办法中的附表。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从严审查(黄线)和绿色通道类(绿线) 清单,本项目为第 51 条:“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 制造、砖瓦制造”“其他”类,属于“绿色通道 (绿线) ”项目,故本项目 符合负面准入清单的要求。(6) “三线一单”的基本内涵。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 全底线。被纳入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 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重要生态系统 主导功能。环境质量底线是保障人

13、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 净的水、吃上放心的粮食、维护人类生存基本环境质量需求的安全线。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是从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资源高效利用、确保 必不可少的环境容量角度,不应突破资源利用最高限值。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 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允许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标准和要求。“三线一 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 1。表 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内容项目情况调整 意见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要 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符 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用

14、水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不会达到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附近现有变压配电设备接入,不会达到电力资源利用上线。项目 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项目建设未在当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2 、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5 -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发202012 号) 文件,全市共划定 141 个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8 个, 占全市国土面 积的 36.48%,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0 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4. 19%, 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 域;一般管控单元 13 个,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49.33% ,主要包括优先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 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优先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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