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白云同心石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一零国道吊铺加油站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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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贵阳白云同心石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一零国道吊铺加油站 建设单位(盖章): 贵阳白云同心石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22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阳白云同心石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一零国道吊铺加油站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 省(自治区) 贵阳 市 白云 县(区)沙文镇吊堡村 地理坐标(东经: 106 度 40 分 39.26 秒,北纬: 26 度 41分 33.5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5265 机动车燃油 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19加油、加气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

2、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 准/ 备案)部门 (选填)白云区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填)2202-520113-04-05-898332总投资(万元)5480环保投资(万元)24.8环保投资占比 (%)0.45施工工期3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 积(m2)4310.82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1.1 与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

3、要求,“为防 止加油站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油站需要采取防渗漏和防 渗漏检测措施。所以加油站的油罐需更新为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 双层罐或防渗池应符合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的要求。加油站需要开展渗漏检测,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常规监测”。本项目加油站的油罐采用SF双层罐,油罐设置有高低液位报警及卸油防溢阀,卸油工艺采用有卸油油气回收管道,SF双层罐符合汽1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的要求;环评要求建设 单位在加油站场地内油罐下游方向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测井,在保证安 全和正常运营的条件下,地下水监测井尽量设置在加油站

4、场地内,与埋地油罐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1.2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第八条规定: “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 技术措施包括,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宜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 储油库、加油站宜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油类(燃油、溶剂等) 储罐宜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通过密 闭排气系统将含VOCs气体输送至回收设备;油类(燃油、溶剂等)

5、运 载工具(汽车油罐车、铁路油槽车、油轮等)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 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也可返回储罐或送入气体管网”。本项目加 油站配备了油气回收系统,可以将VOCs回收至设备,因此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本项目营运期间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加油 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表3的油气排放浓度 标准;营运期间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应位于1.0 1.2范围;密闭 性、液阻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 表1、表2标准;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应小于4 m,油气 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

6、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3。故本项 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限值要求。1.3 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红线保护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红线保护的通知(黔府2发201816号),划定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如下:(一)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赤水河、沅江流域,柳江流域以东区域、南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等 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 区、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 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二)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

7、、 黔东南州、铜仁市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红 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三)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 娄山及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 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四)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级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都柳江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黔中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区等地,

8、包含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五)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威宁赫章高原分水 岭石漠化防治区、关岭镇宁高原峡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盘江下游 河谷石漠化防治与水土保持亚区、罗甸平塘高原槽谷石漠化防治亚 区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 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本项目位于白云区沙文镇吊堡村,本项目建设位置不属于省人 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中水土保持功能、生物 多样性维护功能、水土流失控制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省人民政府关于

9、发布贵州省生态红线保护的通知不冲突。31.4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 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 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 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 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

10、 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4a类标准。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 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 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 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为加 油站建设项目,生活用水为自来水,用水量相对较少;能源主要依托 当地电网供电。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

11、足要求。(3)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 是“ 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 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 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 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 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4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 文件。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 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 全格局、保障生态服

12、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该项目位于白云区沙文镇吊堡村,为新建项目,且该项目的建设不违 背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红线保护的通知的要求。因此项目与生态红线的要求不冲突。(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黔环通2018303 号),加油、加气站属于绿色通道类,本项目属于加油站建设项目, 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1.5 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全省共划定 1332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762 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

13、源保护区等 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25 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145 个,主 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 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

14、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5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加油站建设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开发 活动,项目建设用地为商业用地,位于白云区沙文镇吊堡村,不属于 禁止或限制区域,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黔 环通2018303 号),加油、加气站属于绿色通道类,不属于高污染、 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本项目建设与省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不冲突,故本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1.6 与贵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用地为商业用地,位于白 云区沙文镇吊堡村 ,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 管控单元编码为ZH52011320005。该区域空间布局约束:按照贵州省、黔中经济区、贵阳市总体 管控要求中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准入要求 执行。严格限制居住区周边布设企业类型,不宜引入存在重大环境 风险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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