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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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律师针对私募基金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具体明确,适合参考。目录释义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申请机构、企业、公司指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所、本所律师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师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登记备案办法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登记公告指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指引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2、人内部控制指引解答(一)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解答(二)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解答(三)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解答(四)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四)解答(五)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五)解答(六)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解答(七)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解答(八)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八)解答(九)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解答(十)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解答(十一)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一)解答(十二)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解答(十三)指私募基金登记

3、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解答(十四)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公司章程指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指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x月xx日验资报告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xx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意见书致: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机构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协议之约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第一节 律师声

4、明事项本所及本所律师已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申请机构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相关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得到申请机构如下保证:申请机构已经提供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

5、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虚假、隐瞒和重大遗漏之处,文本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或相符。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直接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申请机构、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申请机构本次申请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一、申请机构的主体资格情况(一)申请机构的设立及变更核查程序:本所律师通过调取申请机构的工商档案资料(含企业信息表及工商内档资料),核查申请机构的设立及变更过程是否合法。核查情况:1.设立过程(1)签署发起人协议:20xx年x月xx日,申请机构召

6、开第一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某甲、某乙通过股东会决议、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决定共同出资设立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 ,经营期限为长期,设立时认缴的出资总额为xxx万元,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1某甲货币2某乙货币总计(2)工商登记:20xx年x月xx日,xx市xx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同意核准申请机构的设立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 ),该执照载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法定代表人某乙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

7、期20xx年x月xx日经营期限20xx年x月xx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2.变更过程(1)股东会决议:20xx年x月xx日,申请机构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某甲、某乙通过股东会决议、新的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2)工商登记:20xx年x月xx日,xx市xx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同意核准申请机构的设立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 ),该执照载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法定代表人某乙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

8、立日期20xx年x月xx日经营期限20xx年x月xx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法律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设立、变更过程合法有效。(二)申请机构的有效存续情况核查程序:本所律师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查阅工商底档、取得申请机构出具的书面承诺,核查申请机构的有效存续情况。核查情况: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查询结果,申请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登记状态为“开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不存在经营异常信息。根据申请机构出具的书面承诺,申请机构不存在其他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也不存在依照法律、

9、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申请机构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三)申请机构的基本证照核查程序:本所律师通过查阅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调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表,核查申请机构的基本信息。核查情况:根据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企业信息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查询结果,申请机构现持有xx市xx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 ),基本信息如下: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期限经营范

10、围根据申请机构的机构信用代码证,申请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颁发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信息如下:名称代码地址有效期根据申请机构的开户许可证,申请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信息如下:核准号编号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发证日期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申请机构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资格的要求。申请机构现时持有的基本证照均处于有效期。二、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和名称核查程序:本所律师通过查阅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工商底档,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取得申请机构关于经营范围

11、的承诺,核查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和名称的情况。核查过程:1.申请机构的名称根据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申请机构的名称为XX市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含有“私募”相关字样,但申请机构名称中含有的“资产管理”字样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2.经营范围根据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查询结果页,申请机构20xx年x月xx日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其中含有“企业管理咨询”等可能与买方业务冲突的业务,针对上述经营范围中不规范的地方,申请机构已进行相应整改。20xx年x月xx日,申请机构将经营范围变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申

12、请机构及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专业化经营的声明与承诺,申请机构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业务,未来主营业务不会超出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不会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会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会经营其他非金融业务。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申请机构的名称中不含有“私募”相关字样,但申请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的“投资管理”是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机构的名称符合公司法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之规定。三、申请机构的专业化经营核查程序:本所律师通过查阅申请机构设立以来历次营业执照、

13、公司章程、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股东会议资料、银行流水单,走访现场,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人员等相关人员,查阅申请机构签署的重大业务合同、客户名单,查询网络舆情,取得申请机构关于专业化经营的声明与承诺等方式,核查申请机构的专业化经营情况。核查情况:1.主营业务情况根据申请机构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访谈记录,申请机构的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公司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业务。申请机构及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专业化经营的声明与承诺,申请机构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业务,未来主营业务不会超出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不会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会兼营与“投资管

14、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会经营其他非金融业务。2.网络舆情情况本所律师通过微博、微信、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核查申请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推介、变相公募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负面新闻的情况。根据查询结果,未查询到申请机构违规推介、变相公募、重大负面新闻的信息。3.拟发行的产品情况根据申请机构出具的说明,申请机构目前无拟发行的产品情况。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申请机构符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专业化经营原则,申请机构的主营业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申请机构在工商登记记载的经营范围或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中,没有兼营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没有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没有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申请机构符合内部控制指引第8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也符合解答(七)和法律意见书指引第4条第3项的规定。四、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核查程序:本所律师通过查阅申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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