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周排查清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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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周排查清单序号排查项目项目序号排查内容备注一许可资质管理1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生产的食品应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3在相关许可有效期内连续停止生产一年以上的,在恢复生产之前,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5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6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7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

2、可事项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8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禁止生产的食品9禁止生产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10禁止生产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11禁止生产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12禁止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13禁止生产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4禁止生产添

3、加药品的食品。15禁止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16禁止生产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17禁止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禁止生产的食品18禁止生产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19禁止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0禁止生产利用未通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性评估的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性评估。21

4、禁止生产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2禁止生产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3禁止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24禁止生产以有毒有害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25禁止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制作食品。26禁止生产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7禁止使用*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三从业人员管理28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29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卫

5、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31不得聘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第一、二款规定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32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33应当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34应当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

6、的,不得上岗。四生产环境条件35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36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或具备有效防范措施。37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保持一致。38卫生间保持清洁,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39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等卫生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40通风、防尘、排水、照明、温控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标识清晰,有效防护。41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明显标示、分类贮存,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应的使用记录。42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有相应的记

7、录。43监控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定期检定或校准、维护,并有相关记录。44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检查记录,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45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设置合理并有效分割。有空气净化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要求,并对空气洁净度、压差、换气次数、温度、湿度等进行监测及记录。五进货查验46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47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

8、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48建立和保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领用出库和退库记录。六生产过程控制49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活动。50应当就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运输交付控制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六51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

9、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区(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2不得在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贮存依照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制定的名录中的物质。53对食品进行辐照加工,应当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生产过程控制54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5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56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

10、器。57用水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8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59生产活动应当符合有关食品生产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六60生产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61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使用量使用,并建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制度。62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定期或者随机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1、。63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存放,并做出醒目提示。64禁止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退回相关生产经营企业。65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置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66禁止将回收食品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或者赠送。但因标签、标志、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回收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或者赠送;销售或者赠送时应当向消费者或者受赠人明示补救措施。67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规范制度。七委托生产情况68委托方、受托

12、方具有有效证照,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69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约定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委托期限等内容。70有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的记录。71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清晰标注委托方、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八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管理72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标注的事项完整、真实。73食品添加剂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明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74生产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75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辐照加工食品进行标注。72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

13、病预防、治疗功能。73未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74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75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76受委托企业应当在受委托生产的食品的标签中,标明自己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九产品检验77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79应

14、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80企业自检的,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相关设备及化学试剂,检验仪器按期检定或校准。81不能自检的,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82有与生产产品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进行检验。83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十贮存及交付控制84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85食品添加剂专库或专区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86不合格品在划定区域存放,具有明显标示。87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88仓库温湿度符合要求。89有出厂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十一食品安全事故管理90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9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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