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捷能气体厂60万瓶_年工业气体及医用氧气充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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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60 万瓶/年工业气体及医用氧气充装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蚌埠市捷能气体厂编制日期:2023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60 万瓶/年工业气体及医用氧气充装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04-340361-04-02-293020建设单位联系人赵琪联系方式13855209908建设地点蚌埠市高新区山香路中段南侧蚌埠市捷能气体厂内地理坐标117 度 1 秒 35.281 分,32 度 55 秒 19.966 分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 危险品仓储

2、 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蚌埠市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5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蚌埠市城市西南部,是 1994 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升级开发区,规划面积 5.24km2,控制面积 7.5km

3、2。2010 年 11 月 29 日,国务院以国函 2010138 号文,同意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 6.74km2。2011 年 12 月 7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关于筹建安徽蚌埠高新技术产2业开发示范园区的批复(皖政秘 2011424 号)批准蚌埠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规划面积 54km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评文件名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规划环评文号:皖环函2014106 号(

4、2)跟踪环评文件名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的函规划环评文号:蚌环秘202148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蚌埠市高新区山香路中段南侧蚌埠市捷能气体厂内,根据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项目用地为工业工地,项目建设符合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面积为 54km2,四至范围由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依法核定,具体如下。北界:黄山大道、淮河圈堤、燕山路、兴和路、张公湖

5、;东界:解放路、迎宾大道;南界:中环线、合徐高速公路;西界:涂山路、秦集路。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一心两廊四片”。“一心”为示范园区综合中心,以小黄山地区为中心的区域。该片区的主要功能为行政办公、金融服务、商业贸易、生活居住、科技研发、工业生产等。“两廊”分别为:黄山大道、迎宾大道交通走廊。“四片”分别为:以生物医药为主的丰原片区;以汽车装配和电子信息为主的秦集片区;以商贸、物流及居住为主的姜桥综合居住片区;以居住、其他工业为主的仁和片区。本项目在蚌埠市高新区山香路中段南侧蚌埠市捷能气体厂内,属于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本次扩建项目符合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土地利用规划。3蚌埠市

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以汽车零部件及设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通过引进、吸收、改造传统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本项目主要为 G5942 危险化学品仓储类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产业,符合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4106 号)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1本项目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

7、划环境影响本项目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批复内容企业状况相符性1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根据园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靠近居住区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钓鱼台文化遗址、梅堌堆遗址两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一切建设活动,在其周边工业区的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应充分考虑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影响。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逐步进行调

8、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离,严格控制园区周边用地性质,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园区内现有的天然水体应予以保留。本项目为 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目前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无遗址。本项目针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2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园区实行水资源总量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水总量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项目生产中仅使用

9、少量水、电。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符合3充分考虑园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确定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项目入区建设。入区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强化节能、节水等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项目废水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符合4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最大限度控制园区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建立并实施不符合规划、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推出机制。园区可统一建设电镀中心,除电镀中心外不得再建设电镀项目或

10、含电镀工序的项目。电镀废水及其他可能影响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工业废水,应当建设独立的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满足达标排放且不影响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处理4坚持环保优先原则,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园区污水按照排水分区分别依托席家沟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八里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应尽快做好与各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衔接,开展城南污水处理厂和八里沟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 2014 年底前投入运行,八里沟污水处理厂 2015 年底前投入运行。在园区企业污水全部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前,不得新建排放水污染

11、物的项目,现有企业生产污水必须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充分考虑中水回用等节水措施,结合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园区建设不降低淮河、天龙新河、迎河、八里沟水环境质量和水体功能。进一步论证集中供热方案,加快天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主要能源用电,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5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有效管理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园区应确定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园区和入园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并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本项目建成后废机油、机

12、油桶等临时储存在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符合6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在规划层面制定落实园区综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园区应急保障体系。结合入区项目的建设,及时更新升级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单位信息库,各入区企业要在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处置制度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具体项目建设中细化落实。企业应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符合7认真做好基地开发建设设计中的拆迁安置工作,合理布置居民安置区,妥善安置搬迁居民,确保动迁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不降低。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8加

13、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管理。入区建设项目应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符合5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制度与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见下表:表表 1-2本项目与本项目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开发示范园区示范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批复内容企业状况相符性1坚持高质量发展、

14、协调发展。做好与蚌埠市“三线一单”、蚌埠市国土空间规划等成果的衔接,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企业已落实“三线一单”符合2着力推动示范园区转型升级,做好全过程环境管控。按照安徽省对示范园区的批复要求和安徽省最新环境管理要求,加快示范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现有不符合示范园区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做好污染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土地安全利用。本项目不属于园区限制或禁入产业符合3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区内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示范园区周边集中居住区等生活空间的防护,优化集中居住区及周边的用地布

15、局。加强对淮河、天河等地表水体,绿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项目距离淮河3.7km,距离大气敏感点较远,最近的南侧最近敏感点拓基鼎元府邸 244m,符合管控要求符合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蚌埠市大气限期达标规划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等最新环境管理要求、以及蚌埠市“三线一单”成果,制定示范园区污染减排方案,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坚持“增产不增污”,进行“等量替代”或“倍量削减”,确保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氧气、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等少量排放,该废气均为空气中成分,且排

16、放量较小符合5完善示范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示范园区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推动企业间中水梯级利用,减少废水排放量。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一般固废暂存在固废间内,废钢瓶外售处理;废机油、机油桶等危废按照危废要求收集、储存和转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符合6严格控制后续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 本项目不属于园区 符合6量发展。后续入驻企业应围绕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其它国家鼓励类产业,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建设工艺先进、技术创新、排污量少的新型企业,并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限制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限制或禁入产业,不使用涂料等含挥发有机物含量的涂料,符合国家标准7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环境 0 监测体系。统筹考虑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示范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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