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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租赁的合同范本(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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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租赁的合同范本(22篇)农村自建房租赁的合同范本(通用22篇) 农村自建房租赁的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夷陵区雾渡河镇观音堂村九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2、乙方应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和相关证件,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20__年__月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如发生下雨、停电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2、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4、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  付款时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农村自建房租赁的合同范本 篇2   出租方(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的房屋坐落于____村___号____室,房屋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_______等  一、租赁用途为_____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_月___日,共___个月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日交付房屋,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不含税,若乙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_____向甲方交付___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___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并腾退房屋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___________费用  六、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八、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自建房租赁的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 ________  五、工程造价: ______(万元),其中土建: _________(万元),安装: 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

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的法: 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的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的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的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的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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