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

上传人:gu****iu 文档编号:364488023 上传时间:2023-10-16 格式:PPT 页数:31 大小:6.2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义课件专题13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法与生活专题十三课时2KESHIER家庭与婚姻考向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1.(2018浙江4月选考)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B.C.D.典题精研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符合题意

2、;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排除;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入选;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排除。故选B。考向二继承2.(2022浙江1月选考)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妻子刘某前妻周某女儿小钱继子小刘A.B.C.D.正确,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错误,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

3、人;错误,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故选B。考向三法律保护下的婚姻3.小张和小于原定于2020年2月20日登记,因疫情严重便先举办简单婚礼,开始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后来两家人因为孩子姓氏产生争执,小张认为女儿必须跟随父姓,对此,小于家人不同意。双方争执升级,诉诸人民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该女孩既可以姓张也可以姓于,也可以随祖母姓结婚登记是对结婚条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才算开始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双方均可以上诉A.B.C.D.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其

4、祖母是其直系长辈血亲,符合题意。结婚登记是在具备了结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不是对结婚条件的补充,说法错误。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领到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才算开始,说法正确。该案例中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判决书生效前,可以上诉,判决书一旦生效则产生执行的效力,双方均不能上诉,说法错误。考向四夫妻地位平等4.(2020浙江7月选考)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王某婚后用婚前个

5、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A.B.C.D.属于王某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命题感悟:高考多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考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复习备考中,分别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四个角度掌握基本知识,同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读生活中的典型案例。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核心整合(2)成年子女对

6、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继承(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3

7、)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3.结婚(1)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2)法定条件: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

8、血亲禁止结婚。(3)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4.离婚: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1)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2)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5.夫妻地位平等(1)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

9、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2)财产关系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

10、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提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提示。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澄清微点3.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提示。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

11、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4.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提示。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5.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提示。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预测一依托现实生活中有关虐

12、待老人和儿童的典型案例,考查学生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理解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增加了家长及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切实行使好对未成年子女的赡养权利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A.B.C.D.命题猜想赡养是子女对父母的照顾,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

13、重要国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无此能力,不选。预测二结合生活中有关遗产的继承的典型案例,考查学生对继承的灵活运用2.李某和张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病逝后,李某立下遗嘱:“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以此为证。”李某去世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李某的遗嘱无效,房屋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A.B.C.D.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

14、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只能处置自己应得的份额,排除。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在遗嘱中没有涉及,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正确。李某的遗嘱部分无效,房屋中不属于李某的份额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排除。故本题选C。预测三依托司法实践中违反民法典的典型案例,考查学生对婚姻的各种要件的理解3.周先生和赵女士原为夫妻,2020年8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由男方抚养女儿、女方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离婚后,周先生不愿直接抚养大女儿,赵女士则认为同时照顾两个孩子存在困难。2022年3月,双方在不符合法律关于送养规定的情况下,将婴儿送与他人。前不久,周先生和赵女士

15、收到了当地基层法院发出的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该案中将婴儿送养是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离婚协议,男方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没有抚养权双方离婚违反了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当地法院的行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支持A.B.C.D.将婴儿送养是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当地法院的行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支持,符合题意。男方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有抚养权,说法错误。双方属于协议离婚,不受此规定限制,说法错误。预测四结合生活中具体的事例,考查学生对夫妻关系的理解4.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

16、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王某不应要求张某辞职在家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和王某结婚时约定的王某婚前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所购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多分给王某A.B.C.D.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看具体的干涉行为是否达到违法或者犯罪的程度,故不选。王某婚前所购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约定分配,而不是多分给王某,故不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