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实务--【通用类】19--20二审代理提纲

上传人:zxd****56 文档编号:363651767 上传时间:2023-10-09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实务--【通用类】19--20二审代理提纲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实务--【通用类】19--20二审代理提纲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实务--【通用类】19--20二审代理提纲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实务--【通用类】19--20二审代理提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庭前准备工作实务--【通用类】19--20二审代理提纲(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代 理 提 纲一、运输合同有效1.未办理保价按照实际损失在运费3倍以内赔偿有效1.1 不适用消法24条,消法适用的是日常生活消费,本案是经营行为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1.2不适用合同法40条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条不适用于双方的合同约定条款,该条属于对法定义务的免除或排除,本案不具有该情形。

2、合同约定的属于“限额赔偿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运输行业,比如邮政行业、快递行业、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货物运输、海上运输、航空运输等都有规定,合同法充分赋予当事人的约定权,所以合法法律位置限额邮政法47条未保价的邮资3倍以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56条每吨100元、2000元、3000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114、115身体损害4万元,随身物品800元;行李包裹15元海商法56条每件666.67计算单位,每公斤2计算单位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限额规定3条旅客40万,随身物品为3000元,托运行李为每公斤100元二、被上诉人的履约能力和送货能力不属于一个概念,在缔约时被上诉人不具有过错运输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多式联运的合作模式,铁路、汽车、航空、海上等联合运输,承运人具有保证货物运输到达的义务,但并没有被上诉人自身运达的约定或义务三、所运输货物系过期药品关键证据托运单,上诉人起诉状都可证实,是药品,而且其自身证明,起诉状均说明过期。被上诉人认可,应认定过期药品依法不能运输,不具有价值,不应赔偿四、上诉人所举保健品的价值证据与本案无关双方认可属于药品,而所要求认定的价格证据又是保健品,明显和本案没有关联性,不能作为证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