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条严重违章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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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重违章释义01 I类严重违章02 II类严重违章目录CONTENTS03 III类严重违章I类严重违章I类严重违章I类严重违章共15条:6.未经工作许可(包括在客户侧工作时,未获客户许可),即开始工作7.无票(包括作业票、工作票及分票、操作票、动火票等)工作、无令操作8.作业人员不清楚工作任务、危险点9.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I类严重违章I类严重违章共15条:10.作业点未在接地保护范围11.漏挂接地线或漏合接地刀闸1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架线施工前,未紧固地脚螺栓13.高处作业、攀登或转移作业位置时失去保护14.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2、要求;未正确I类严重违章I类严重违章共15条:设置监护人;未配置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装备15.牵引过程中,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前方有人通过I类严重违章1.无日计划作业,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日计划不符1.日作业计划(含临时计划、抢修计划)未录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平台2.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平台中日计划取消后,实际作业未取消3.现场作业超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平台中作业计划范围I类严重违章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2.承包单位不具备有效的(虚假、收缴或吊销)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超资质许可范围

3、,业务资质虚假、注销或撤销)业务资质证书,不具备有效的(冒用或者伪造、超许可范围、超有效期)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列入负面清单、黑名单或限制参与投标的单位。I类严重违章4.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或超出检验期的安全工器具1.外观检查明显损坏或零部件缺失影响工器具防护功能;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3.试验或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4.超出检验周期或检验时间涂改、无法辨认;5.无有效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I类严重违章5.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或劳务分包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1.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未到现场。2.工作负责

4、人(作业负责人)暂时离开作业现场时,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3.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长时间离开作业现场时,未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4.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作业现场时,未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作业或离开作业现场。I类严重违章5.专责监护人长时间离开作业现场时,未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6.劳务分包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I类严重违章6.未经工作许可(包括在客户侧工作时,未获客户许可),即开始工作1.公司系统电网生产作业未经调度管理部门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许可,擅自开始工作。2.在用户管理的变电站或其他设备上工作时未经用户许可,擅自开始工作。3.在客户侧营销现场作业,未经供

5、电方许可人和客户方许可人共同对工作票或现场作业工作卡进行许可。I类严重违章7.无票(包括作业票、工作票及分票、操作票、动火票等)工作、无令操作1.在运用中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未按照安规规定使用工作票、事故紧急抢修单。2.未按照安规规定使用施工作业票。3.未使用审核合格的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4.未根据值班调控人员、运维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进行倒闸操作。I类严重违章5.在油罐区、注油设备、电缆间、计算机房、换流站阀厅等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政府部门、本单位划定的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时,未使用动火票。I类严重违章9.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1.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未征

6、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未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2.原工作票增加工作任务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未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并履行签发、许可手续。I类严重违章10.作业点未在接地保护范围1.停电工作的设备,可能来电的各方未在正确位置装设接地线(接地刀闸)。2.工作地段各端和工作地段内有可能反送电的各分支线(包括用户)未在正确位置装设接地线(接地刀闸)。3.作业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接地刀闸)。I类严重违章11.漏挂接地线或漏合接地刀闸1.工作票所列的接地安全措施未全部完成即开始工作(同一张工作票多个作业点依次工作时,工作地段的接地安全措施未全部完成即开始工作)。2.配合停电的线路未按以

7、下要求装设接地线:(1)交叉跨越、邻近线路在交叉跨越或邻近线路处附近装设接地线;(2)配合停电的同杆(塔)架设配电线路装设接地线与检修线路相同。I类严重违章1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架线施工前,未紧固地脚螺栓1.拉线塔分解拆除时未先将原永久拉线更换为临时拉线再进行拆除作业。2.带张力断线或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3.耐张塔采取非平衡紧挂线前,未设置杆塔临时拉线和补强措施。4.杆塔整体拆除时,未增设拉线控制倒塔方向。I类严重违章5.杆塔组立前,未核对地脚螺栓与螺母型号是否匹配。6.架线施工前,未对地脚螺栓采取加垫板并拧紧螺帽及打毛丝扣的防卸措施。I类严重

8、违章14.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未正确设置监护人;未配置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装备1.有限空间作业前未通风或气体检测浓度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规定附录 7 规定要求(详见附件 1)。2.有限空间作业未在入口设置监护人或监护人擅离职守。3.未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和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配备使用气体检测仪、呼吸器、通风机等安全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当作业现场无法通过目视、喊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时,未配备对讲机;在可能进入有害环境时,未配备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的隔绝式或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I类严重违章15.牵引过程中,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前方有

9、人通过1.牵引过程中,人员站在或跨过以下位置:(1)受力的牵引绳或导(地)线;(2)牵引绳或导(地)线内角侧;(3)展放的牵引绳或导(地)线圈内;(4)牵引绳或架空线正下方。2.牵引过程中,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前方有人通过。II类严重违章II类严重违章II类严重违章共30条:1.未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公司安全工作部署,未及时开展公司系统安全事故(事件)通报学习、安全日活动等2.安全生产巡查通报的问题未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3.针对公司通报的安全事故事件、要求开展的隐患排查,未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未建立隐患排查标准4.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

10、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II类严重违章II类严重违章共30条:8.拉线、地锚、索道投入使用前未开展验收;组塔架线前未对地脚螺栓开展验收;验收不合格,未整改并重新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9.未按照要求开展电网风险评估,及时发布电网风险预警、落实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10.特高压换流站工程启动调试阶段,建设、施工、运维等单位责任界面不清晰,设备主人不明确,预试、交接、验收等环节工作未履行II类严重违章II类严重违章共30条:11.约时停、送电;带电作业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12.未按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13.电力监控系统中横纵向网络边界防护设备缺失14.货运索道载人1

11、5.超允许起重量起吊II类严重违章II类严重违章共30条:16.采用正装法组立超过 30 米的悬浮抱杆17.紧断线平移导线挂线作业未采取交替平移子导线的方式18.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前未计算校核安全距离;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19.乘坐船舶或水上作业超载,或不使用救生装备20.在电容性设备检修前未放电并接地,或结束后未充分放电;高压II类严重违章II类严重违章共30条:试验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21.擅自开启高压开关柜门、检修小窗,擅自移动绝缘挡板22.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金属梯等禁止使用的工器具23.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

12、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II类严重违章II类严重违章共30条:24.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25.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26.防误闭锁装置功能不完善,未按要求投入运行27.随意解除闭锁装置,或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II类严重违章1.未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公司安全工作部署,未及时开展公司系统安全事故(事件)通报学习、安全日活动等1.未通过理论中心组、党组(委)会、安委会或工作例会等形式按要求时限传达学习国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2.未按要求

13、时限开展公司系统安全事故(事件)通报学习、专题安全日活动等。II类严重违章2.安全生产巡查通报的问题未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1.被巡查单位收到巡查报告后,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分工、完成时限。2.巡查通报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II类严重违章3.针对公司通报的安全事故事件、要求开展的隐患排查,未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未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分层分级组织排查的1.针对公司通报的安全事故、事件暴露的典型问题和家族性隐患未举一反三组织排查。2.省公司级单位未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标准,未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排查方法和判定依据。3.未在每年 6 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涵盖安全生产各领域、各专业、各环节的安

14、全隐患全面排查。II类严重违章4.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或个人施工。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II类严重违章5.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1.施工

15、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派驻的上述主要管理人员未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II类严重违章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要求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II类严重违章6.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1.

16、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等。II类严重违章7.拉线、地锚、索道投入使用前未计算校核受力情况1.未根据拉线受力、环境条件等情况,选择必要安全系数并在留有足够裕度后计算拉线规格。2.未根据实际情况及规程规范计算确定地锚的布设数量及方式,未按照受力、地锚型式、土质等情况确定地锚承载力和具体埋设要求。3.未按索道设计运输能力、承力索规格、支撑点高度和高差、跨越物高度、索道档距精确计算索道架设弛度。II类严重违章8.拉线、地锚、索道投入使用前未开展验收;组塔架线前未对地脚螺栓开展验收;验收不合格,未整改并重新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1.拉线投入使用前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核查、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未进行复验;现场未设置验收合格牌。2.地锚投入使用前未按施工方案及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未进行复验;现场未设置验收合格牌。II类严重违章3.索道投入使用前未按施工方案及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未复验,业主项目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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