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绿色校园节能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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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绿色校园节能管理制度(3篇)创建绿色校园节能管理制度(通用3篇) 创建绿色校园节能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联络员的确定:学校确定一名负责本学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教师作为节能联络员(由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担任),各村完小、幼儿园各确定一名教师为节能联络员。第三条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传递本学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二)中心小学联络员协调督促村完、幼儿园联络员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三)分析汇总本校公共

2、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四)提出推进中心小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六)向本校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第四条 联络员会议制度:(一)中心小学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内容包括: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工作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

3、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二)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中心小学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通知。(三)中小学部、村完小、幼儿园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由本校委派相关人员参加。第五条 各校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创建绿色校园节能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高等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

4、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制度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构成:组长:伍世亮;副组长:吴东;组员:张文宏、卢明光、黄辉、邓东贤、梁树杰、周运灵、李明国、陈杰及各处室负责人、各系主任。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

5、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第五条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

6、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总务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第七条 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

7、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总结交流节能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7、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

8、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第九条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第十条鉴于学校目前已全面实现了水电计量收费制的能源管理机制,学校在已实行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谁使用、谁缴费”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第十一条各学院、处、室各有关

9、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制度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电、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第十三条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下属单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第五章节能监督与考核制度第十四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学院、单位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第十五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委托本地

10、区供水、供电的单位对全校的水电用户进行水电计量。计量数据是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的主要依据。第十六条因水、电、天然气超指标造成的单位经费缺口,学校不予解决。第十七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处罚并限期整改。第十八条 学校各级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好节能工作节省学校资金,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第十九条 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评选节能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11、。第二十条 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第二十一条 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后勤水电部门负责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制度第二十二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主要由总务处负责完成。第二十三条总务处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后,再在总务处网站上公示。第二十四条总务处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

12、,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公共教学办公楼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创建绿色校园节能管理制度 篇3 为切实做好教学、行政楼宇的水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为落实学校长期发现的要求和配合“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的开展,在满足日常教学和师生员工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做好水电能源的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管理范围:校园内水电管理使用(含日常用电、日常用水、空调

13、使用、绿化用水等)管理原则:保障日常需求,落实节能降耗二.管理措施学校各楼栋用水用电实行统一管理。总务处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各部门用水用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学部、各部门要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教育作为学校常规工作来抓,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的措施来开展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增强节约水电意识;同时,强化师生行规教育,用实际行动来落实节能降耗。办公室、教学楼内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熄,人走水停。值班人员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发现水电浪费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检查情况要记录备案,并纳入月度及学期考核。爱护学校楼内的水电设施,严禁破坏水电设施及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

14、节假日、双休日和晚间,物业或值班人员要勤于巡查,及时关闭水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总务处处理。三.用电管理规定教学楼和行政楼用电装表计量,每日抄录数据,定期进行数据比对核算。各办公室和教室的办公教学设备,要减少待机消耗,长时间不用或者下班后应及时关闭各类用电设备,关闭插线板总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座。各办公室、教室在下班、下课后要随时关灯,特别是在晚自习后。教学楼走廊灯,由各班安排专人负责,白天杜绝长明灯现象;同时纳入班级日常考评检查。四.用水管理规定师生自觉养成节水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严查 “跑冒滴漏”现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

15、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的灌溉。总务处要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及时安装或更换。五.空调使用专项规定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并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夏天开启制热。空调使用中要严格遵循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配备空调的房间应有一名使用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破坏,以保证空调能够发挥其应有作用。空调使用温度规定为:夏季室内气温在平均30度以上可以使用空调制冷,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6度以上;冬季室内平均气温在10度以下可以使用空调制热,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0度以下。学校装备空调的场所,必须“人离机停”,坚决杜绝“开门开窗开空调”现象。各部门、各班级要求安排人员检查落实空调使用情况,下班放学后要及时关闭空调,长期不使用时,应关闭漏电保护器电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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