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国铁机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引机车、传动系统及工程机械生产、维修(西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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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牵引机车、传动系统及工程机械生产、维修 (西部) 基地项目代码2205-610361-04-05-57033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高新三期片区滨河路以南,凤凰六路以西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63 号)地理坐标(107 度 34 分 57.811 秒,34 度 33 分 67.55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7 、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

2、审批 (备案) 部门/项目审批 (备案) 文 号/总投资 (万元)100环保投资 (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 (%)3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 (m2 )原厂区建设,无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 规划;审批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规定 (陕政字199649 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

3、2010358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63 号,属于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 规划三期规划范围内用地, 目前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 规划已编制 规划环评报告书,已取得审查意见。本项目于该规划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 -表 1-1 项目与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 规划符合性分析表序 号规划名称要求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宝鸡高新技术开 发区 (东区) 规划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 区) 规划范围北至渭河南 岸,南至西宝南线,西自 高新一路,东至虢磻路, 总体规划三期。项 目位于陕西省 宝鸡市高新开发 区 高 新 大 道 63 号,属于第

4、三期范 围。符合表 1-2 项目与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 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 符合性分析表序 号规划名 称要求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生 态环境保护。陕西省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 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秦岭山体 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 坡底为界的区域,包括商洛市全部 行政区域以及西安市、宝鸡市、渭 南市、汉中市、安康市的部分行政 区域。划分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 区和一般保护区,在秦岭范围内的 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秦 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依法采取相

5、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秦岭生 态功能。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 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 大道63号,不在禁建 区和限建区内,不属 于秦岭北麓生态敏感 地区。符合规划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与供气,高 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远期应 扩大至 16 万吨/年,提高规划区的 中水回用率,同时加快供热管网、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线和垃圾 中转站的建设进度。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 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 大道63号,所在厂区 已配套集中供热与供 气管路, 同时项目污 水可进入高新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符合2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高新三期南邻秦岭北麓,其生态敏 感区域 (主脊与山脚底坡线外延1 公里

6、范围内) 应严格控制项目建 设,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 护条例、陕西省秦岭北麓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 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 大道63号,不在禁建 区和限建区内,不属 于秦岭北麓生态敏感 地区。符合规划区应实施集中供热与供气,高 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远期应 扩大至 16 万吨/年,提高规划区的 中水回用率,同时加快供热管网、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线和垃圾 中转站的建设进度。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 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 大道63号,所在厂区 已配套集中供热与供 气管路, 同时项目污 水可进入高新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符合- 2 -其他符合性分析1

7、、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印发宝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宝政发 2021 19 号) :“重点管控单元以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减排 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63 号,经查阅宝鸡市环境管控单 元图,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做到 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 遗产、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的生态红线区、重点保护生态红线区以及脆弱生态保护红 线区内。环境质量底线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地表水

8、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实施后产生 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虽然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但影响程度很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能够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工程特点,本工程利用的资源主要为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电资源。项目用水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提供,本项目营运期用电、用水量不会超 过区域水、电负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原场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 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经查阅陕发改规划2018213 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试行) 的

9、通知及发改体 改规2020 18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项目。2 、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对设备零部件、钢材喷漆、喷砂,对部分成品部件进行局部补漆、灰尘 擦拭,加工包装架,其产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具体涉及的生 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分析如下:表 1-3 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表政策名称政策要求本项目符 合 性挥发性有 机 (VOCS ) 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 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 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

10、标排放;不 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 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 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 烷总烃及少量的苯、 甲苯 与二甲苯,废气经“过滤 棉+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 设备+15m 高排气筒”处 理,属于吸附浓缩技术符 合- 3 -化后达标排放。严格控制 VOCS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 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 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 机废气, 以及吸附、吸收、冷凝、 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 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于 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 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 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项目有机废气经“过滤棉+

11、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设 备+15m 高排气筒”,处理 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 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 物,妥善暂存于危废暂存 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 安全处置,不会产生二次 污染。符 合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对含 VOCS 物料 (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合物材料等) 储存、 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 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 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 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 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项目属于工业涂装行业, 在 涂 装 过 程 使 用的 是低 VOCS 含量的水性漆为主

12、及少量的溶剂漆,溶剂漆 VOCS 含量均符合工业防 护 涂 料 中 有 害 质限 量 (GB30981-2020) 及低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 料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GB/T38597-2020) 水性 涂料中 VOCS 含量的要求 中相关限值要求。并主要 在 密 闭 喷 漆 房 内 进 行 生 产,以保证达到环保要求。符 合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 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 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 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 提高 VOCS 浓度后处理处理;高浓 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 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 烧等技术。项目有机废气

13、主要为非甲 烷总烃及少量的苯、 甲苯 与二甲苯,废气经经“过 滤棉+活性炭+脱附催化燃 烧设备+15m 高排气筒”处 理,属于吸附浓缩技术符 合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 浓度与去除 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 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 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 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 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 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 不低于 80% ;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 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准的按其相关规 定执行。项目喷漆所使用的涂料为 主要为水性漆为主,少量 溶剂型油漆,项目所用漆 料均符合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

14、物质限量 (GB30981-2020) 及低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38597-2020) 水性 涂料中VOCS含量的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不属于高含量VOCS原料;项目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2. 166kg/h ,建设单位拟采用“过滤棉+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设备+15m高排气 筒”处理有机废气。符 合- 4 -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加大汽 车、家具、集装箱、 电子产品、工 程机械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 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 实施其他行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推广紧凑式涂 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有 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喷涂、晾 (风) 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 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 炭吸附等工艺。项目有机废气产生度为 54.2mg/m3 ,建设单位拟采 用“过滤棉+活性炭+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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