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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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工程 建设单位 (盖章) :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 1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

2、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工程建设单位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侧翠江半岛 902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28000

3、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文昌社区三组立项审批 部 门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7-510800-44-03-234851FGQB-0010 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D 450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占地面积 (平方米)7177.6绿化面积 (平方米)3062.43总投资 (万元)36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2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20%评价经费 (万元)/投产日期2018 年 4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 、建设项目的由来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高清洁燃料,已被人们熟知和认可,经过多年的发展,各项技术指 标已相对成熟。液化石油气作为清洁能源,可有效的改善居民使用燃料物对环境的

4、污染,它 可替代燃煤为主的传统生活能源模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 高效、方便、清洁、实惠的液化石油气,近年来得到众多用户的青睐。液化石油气的应用具 有不受管道限制、造价低、见效快、供气灵活的优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远离天然气 管网的城市周边地区、中小城镇、广大农村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液化石油气的存在 巨大的市场空间。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前身为广元东方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所属的液化气灌装 厂始建于 1994 年,位于西湾水厂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限时搬迁西湾水厂保护区范围内液化气灌装厂的通知(广利府办函【2017 】

5、123 号) “按 照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以及广元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限时完成西湾水厂一级保护区液化充装站拆迁的通知(广环督办【2017 】93 号) 精神,必须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完成西湾水厂保护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灌装厂搬迁工作”。在这种背景下,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元市利州区投资 360 万元新建广元市 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储罐罐区、灌装区、生活辅助区。主要 从事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和销售,可供广元市城区及周边地区和附近乡镇的液化气充装需求。 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液化气量 600 吨。本项目原料及产品

6、的运输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危化品运输公司进行。钢瓶的检测也由 第三方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因此,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只包括液化石油气罐装站站区,原料运 输及产品销售网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 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为此,广元市海岭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 与评价中心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

7、中心接受委托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 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基础上,依据国家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上级主管部门决策。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订) 中的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十项“城市 燃气工程”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 、项目规划与选址合理性3.1 规划符合性根据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同时,项目取得 了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的

8、意见,意见明确“项目总用地面积 7177.6 平方米 (合 10.766 亩,以实 测面积为准), 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 (U13 )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3.2 选址合理性2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文昌社区三组,项目所在地现为农村环境。项目西侧与已建的瓷 莲路相邻,交通方便。整个项目占地10.766亩,嘉陵江位于项目西侧2km处。项目距西湾水厂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1.3km ,距广元市城区约3km ,距工农镇约2.2km。项目所在地地形东高西低,用地范围及周边区域现状为果园。项目北侧紧邻 1 户居民, 本次建设拟对其进行搬迁,项目东侧 94m 处为公墓管理用房,相对高差 20

9、m。西侧 30m 处为 已建的瓷莲路,隔瓷莲路项目西南侧 129 米处为金谷山庄。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北侧紧邻 农户搬迁后项目厂界四周200m 范围内,无居民和农户。外环境情况较好。同时,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 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评价范围内无明显环 境制约因素。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 ) ,储罐与站外建筑、堆场的距 离均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其实际距离详见表 1- 1。表 1-1 项目储罐与站外建筑、堆场的防火间距表级别项目规范要求/m实际距离/m结论居住区、村镇、学校、影

10、剧院、体育 馆等人员集中的地区(最外侧建筑物 外墙)70200m 范围内无 1000 人或 300 户以上居住区符合工业企业 (最外侧建构筑物外墙)35200m 范围内无工业企业符合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室外变、配电站55安全距离内无符合其他民用建筑5094m符合甲、乙类液体储罐。甲、乙类生产厂 房,甲、乙类物品仓库,易燃材料堆 场50安全距离内无符合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丙、 丁类生产厂房,丙、丁类物品仓库40安全距离内无符合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35安全距离内无符合其他建 筑耐火等级一、二级22安全距离内无符合符合符合三级27安全距离内无四级35安全距离内无铁路 ( 中心 线)国家

11、线70大于 200m符合符合企业专用线30安全距离内无公路、道 路 (路边)高速、I 级、II 级、城 市快速25距广元市绕城高速 260m符合符合其他2030架空电力线路 (中心线)1.5 倍杆高10kv 电力线穿越,拟改线改线后符合3空通信线 (中 心线)I 级、II 级40安全距离内无符合符合其他1.5 倍杆高安全距离内无注: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罐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间距的计算应以储罐外壁为准。居民区指居住 1000 人或 300 户以上的地区,居住 1000 人或 300 户以下的地区应按本表其他民用 建筑执行。当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 50m3 ,且总容积小于或等于 400

12、m3 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 50%的数据。新建储罐与原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的防火间距 (地下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 50m3 ,且总容积小 于或等于 400m3 时) 可按本表减少 50%执行。由表 1- 1 可知,项目储罐与站外建筑、堆场的防火间距均满足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 计规范 (GB51142-2015 ) 的要求。根据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27550-2011 )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站址及场地 应符合该规定的要求,详见表 1-2。表 1-2 站址及场地符合性分析序号规范要求实际情况结论1充装站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2m 非燃烧体实 体围墙环评要求:充装站生产区设置高度不

13、低于 2m 非燃烧体实体围墙符合2充装站应分区布置,应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应设高度不低于 2m 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本站生产区和辅助区分区布置,相对高差 6m符合3生产区应布置在充装站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侧或者上侧风侧生产区布置在充装站南侧,位于充装站最小 风频上风侧符合4生产区应敷设宽敞的回车场地。生产区应设有宽 度不小于 4m 的环形消防车道。本站环形消防车道宽度为 4m符合5充装站内场地平整,在山区、丘陵地区设站可分阶梯布置。生产区内严禁设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地下储罐、水泵结合器除外), 地下管沟应用 干砂填充。项目分阶梯布置,生产区和辅助区分区布置

14、,相对高差 6m 。未设置地下、半地下建筑物, 环评要求地下管沟采用干砂填充。符合6充装站生产区与辅助区至少各设一个外出口。本站生产区与辅助区至少各设一个外出口符合由表 1-2 可知,本项目站址及场地符合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27550-2011 ) 的要 求。综上所述,项目与规划相容、选址合理。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3.3 项目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区附近主要地表水体嘉陵江。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中类标准。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用于周围 果园施肥,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地表水环境功能。同时,项目距西湾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1.3km。4项目选址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较好,为二类区。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 二级标准的要求,不会降低项目区原由空气环境 功能。项目选址区属声学环境 2 类区,根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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