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城西加油站加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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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古蔺城西加油站(加油加气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泸州七建蔺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21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 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1六、结论63附表6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4七、环境风险专项评价65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外环境关系示意图附图 3 平面布置图附图 4 分区防渗图附图 5 项目环境质量监测

2、点位布置图附图 6 生态红线图附图 7 项目现场照片附件:附件 1 建设单位环评委托书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3 项目备案文件附件 4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新建古蔺城西加油站(加油加气 项目)的确认函(泸经信运行函202092 号)附件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 6 土地手续附件 7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泸环发)(古 9 蔺)责改202119)号附件 8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10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古蔺城西加油站加气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525-52-03-528101】FGQB-0192 号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

3、街道联合村五组地理坐标经度:105 度 45 分 35.632 秒, 纬度:28 度 02 分 26.96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F5266 机动车燃气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9 加油、加气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古蔺县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020-510525-52-03-528101】 FGQB-0192 号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39环保投资占比(%)0.7

4、8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本项目地埋油 罐, 气罐,加油机,加 气机,办公用房等主体 工程已经建设完毕,泸 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用地(用海2)面积(m )3659.2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泸环发)(古蔺)责改202119)号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 项 评 价 的 类 别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项评 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 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 前述废气排放, 不设置大气专 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 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

5、理厂本项目不涉及 前述情况,不设 置地表水专 项 评价环 境 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 量3 的建设目本 项 目LNG 危 险物质超过临 11 界量,设置环境 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 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 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 项 目 不 涉及 河道取水,不设 置生态专项评 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 项 目 不 涉及 向海洋排放污 染物,不设置海 洋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

6、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 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 附录 B 、附录 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加油站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6 机动车燃气 ” 类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 不属于其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加气站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主管,已经取得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准予了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52

7、5-52-03-528101】FGQB-0192 号; 加油站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已取得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出具 关于新建泸州七建蔺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函 (泸经信运行函202092 号)。本项目分别备案、立项,合并开展环评工作。项目进行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12 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古蔺县彰德街道联合村五组(迎宾大道 999 号), 新建加油站项目 1 座,为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项目,非工业项目, 不属于禁止发展的产业。项目已取得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51052520200022),项目用地性质为 B41 加油站

8、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要求。3、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 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 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 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 2020 年泸 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古蔺县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 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9、(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的 SO2 、NO2 、PM10 、PM2.5 、CO 、O3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项目有关的水体为古蔺河,根据 2019 年泸州市生态环境 状况公报中地表水监测数据,古蔺河水质优,2 个断面中,箭竹三 凤田断面水质类别为类,太平渡断面水质类别为类,月达标率均为 100% 。地表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古蔺县土壤有水稻土、潮土、紫色土、黄壤土、黄棕壤 5 个土类(9 个亚类)22 个土属,64 个土种,43 个变种。水稻土占 13 耕地面积的 10% ,旱地土占 90% 。本项目土地性

10、质为建设用地, 未被开发利用,无历史污染情况,通过招拍挂取得,所在区域土壤 为类土壤环境,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2)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 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 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以下简称方案通知),方 案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泸州市位于川 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其中涉及

11、的生态红线保护区 的行政区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以保护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 林生态系统和竹类生态系统为重点,加强森林植被、珍稀野生动植 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赤水河水生态系统,维护长江上游鱼类种 群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防止喀斯特地貌区石漠化。本项 目位于古蔺县彰德街道联合村五组(迎宾大道 999 号),不位于泸 州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在相关的水源地保护区及水产种 植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即位于方案通知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之 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 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

12、天花板” 。本项目用水、用电均于来源于城 市供水、供电系统, 其用水用电均较小,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水资源、土地 资源利用及能源消耗符合要求。因引,资源的利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4 本项目为加油站加油加气项目,项目位于古蔺县彰德街道联合 村五组,根据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表 1-1 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内容本目与负面清 单对照符合性1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 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 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 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 省级

13、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 码头项目本项目为加油 站加油加气项 目,不属于码 头项目符合2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 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 目(含桥梁、隧道)本项目不属于 过长江通道项 目符合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 经营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 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 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本项目属于加 油站加油加气 项目,未在自 然保护区建设符合4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 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 区核心区的岸线和河段内建设宾馆、招 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 胜资源保护

14、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本项目属于加 油站加油加气 项目,未在景 名胜建设符合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 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 污量。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 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 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卫星废物的 堆放场所和转运站。本项目未位于 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且产 生的生活废水 经化粪池处理 后排入污水管 网。符合6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 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 等活动;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施肥养鱼 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铺设输 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本项目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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