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兴食品设备有限公司过滤设备生产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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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烟台市荣兴食品设备有限公司过滤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市荣兴食品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台市荣兴食品设备有限公司过滤设备生产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203-370687-07-02-3447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西、烟台街南地理坐标(东经:121 度 10 分 0.631 秒,北纬:36 度 44 分 0.34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31 食品、酒、 饮料及茶生产 专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

2、用设备制造业 3570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 用设备制造 352;食品、饮料、烟 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3; 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 用设备制造 354;纺织、服装和皮 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5;电子和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56;农、 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57;医 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环保、 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 备制造 359其他(仅分割、焊接、 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

3、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海阳市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203-370687-07-02-344776总投资(万元)26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6173.29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 1 规 划 情 况规划名称: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第七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名单审批文号:山东省政府1992年12月批准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1号)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情 况规

4、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鲁环审200822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鲁环审202231号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一、规划符合性分析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政府1992年12月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1号)附件第七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 级开发区名单中的省级开发区。山

5、东海阳经济开发区位于海阳市南部,四至 范围为东至曼谷路、西至北京路、南至深圳路、北至北环路,审核面积为0.5km2。 规划边界为东至东凤大道西侧、西至东海大道(原育行线东侧)、南至绿化长 廊、北至青威高速公路,规划总面积13.63km2 。省政府批复的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电子、纺织服装,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电子和服装。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济南路西、烟台街南,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 强;项目周围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根据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项目位置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6、、。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明(详见附件3),土地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2 性 分 析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见附图5。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通过的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 书,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规划边界为东至东凤大道西侧、西至东海大道(原 育行线东侧)、南至绿化长廊、北至青威高速公路,规划总面积13.63km2 。开 发区总体布局呈“ 二轴一区多组团” 的结构框架,其中“二轴”指以玉带河和中村 河为轴线的绿化景观轴线,“ 一区”指行政综合区,“ 多组团”指物流基地、机械 产业、纺织服装、新型材料、五金产业、食品加

7、工和电子产业等七个产业组团。 省政府批复的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电子、纺织服装,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机械 制造、电子和服装, 目前入园企业包括电子电器、机械加工、新型材料、生物制药、五金制造、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发区应按规划实施开发,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念为指导,鼓励能够 完善开发区生态产业链的项目入区,控制建设与开发区产业链无关联的项目, 逐步形成完善的工业生态产业链,促进能量的梯级利用和资源的循环利用,促 使产业结构向能源、资源利用最小化、废物排放减量化、生产过程无害化方向发展,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开发区环境管理水平。所有入区项目,均应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

8、策、开发 区的行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条件,入区项目应选用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生 产设备和生产技术,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产业。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位于海阳市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济南路西、烟台街南,位于山东海阳 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土地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 符合用地要求。通过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修订版)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污染物均得到合理治理,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工艺技术先进、成

9、熟,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3 2 、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表 1 本项目与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本项目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对不符合上位规划用地性质的地块,建议结合国土空间 规划编制协调解决。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开 发区内化工项目管控。本项目非化工项目符合积极协调推进海阳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10、与 实施,进一步提高开发区中水回用率,逐步减少新鲜水 取用量,鼓励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中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符合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完善区域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 规划,位于供热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除生产工艺有特殊 要求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集中供热。本项目无生产用热符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引导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 艺,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提升开发区循环化水平, 大力推进区内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 开发区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开发区清洁生 产水平。对照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中的建设指标,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本项目使用电等清 洁能源

11、符合认真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区内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等工作。本项目雨污分流符合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 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增污 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本项目颗粒物、 VOCs需实行等量替代符合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 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项目按相关要求建 设一般工业固废、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开发区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

12、预案,强化企业开发区海阳市政府环 境管理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 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开发区及 相关企业应急物资配置和监测能力建设。对开发区内停 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防止对环境产生直接或次生环境污染。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符合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海阳经济开发区准入要求。 4 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根据限制用地

13、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 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2 、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海阳市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济南路西、烟台街南,位于山东海阳 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3),因此本项目用地符 合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选址合理。二、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 、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烟政发20217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位置关系

14、见附图 4。2 2021 7 “ ”表 本项目与烟政发 中 三线 符合性分析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 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不低于 3551.57 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 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 1983.02 平方 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 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 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 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 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 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 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 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 作用。本项目位于烟台市海阳市经济开 发区济南路西、烟台街南,本项目 所在位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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