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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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煤炭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通用16篇)煤炭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1卖方:买方: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g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磅秤数为准。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_日内付清。六、违约责任: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ca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ca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吨。七、解

2、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买方:卖方: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煤炭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2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签订地点:_市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二、质量指针: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

3、壹卡扣。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十一、本合同第一条

4、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煤炭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3出卖人:买受人: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二、 合同执行期: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三、 交(提)货方式: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五、 煤炭单价:六、 计价标准:以公司验收结果(含

5、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

6、.2元吨结算;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a;6.挥发份20%;7.全水分a;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

7、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吨,合同兑现率a;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G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

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

9、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煤炭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篇4卖方:_买方: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20xx年煤炭买卖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交货点:指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地点,即买方指定的港口场地。(秦东)1.2检验机构:指第6.1条指明的或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对煤炭品质进行检验的组织机构。第二条煤炭品质2.1煤炭产地:2.2煤炭品种和质量规格:见表12.3对超出表1约定的其它品种,可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

10、后,以确认单形式确认。第三条数量及交货期限3.1数量:合同生效卖方供货量为20-30万吨/月,240-360万吨/年。3.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第四条交货方式和运输4.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铁路运输,交货点为买方指定的港口交货地点。(港口菜单由买方负责)4.1.1首批交货时间:买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数量、时间、地点以买方书面收货确认通知为准。4.1.2卖方负责及时办妥煤炭到港手续。4.2卖方负担煤炭在到达、卸入买方指定场地前发生的一切费用。4.3煤炭到达双方确认场地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已到场地的煤炭溢损及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4.4当卖方煤炭中金属

11、及非金属杂物造成港口装卸作业困难或导致最终用户价格调整或索赔时,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第五条价格5.1结算价格=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5.2合同价格:质量项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规格”的煤炭到达买方规定场地全额一票含税价格,按照列车到达当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同期煤炭低位挂牌价平仓扣减港杂费下浮10元/吨,作为供方合同价格。5.3质量调整价:5.3.1发热量调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公式说明:Q1=实际发热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发热量(收到基低位)。5.3.2硫分调价:当含硫量St,ad0.5为合格,当含硫量St,ad0.5时,超0.1扣2元,当含硫量St,ad0.8时,买方有权拒

12、收。5.3.3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与硫分调价之和。质量调价方式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六条质量检验和数量检测6.1质量检验:6.1.1由买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港煤炭逐列进行采、制、化检验(列检),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6.1.2质量检验均须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买卖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独立检测。6.1.3买方应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留取存查煤样,存期为自卸车之日起至少30日。6.1.4买方应在检验机构采样完成之日后4个工作日内将列检质量检验结果传真至卖方。6.2数量检测:6.2.1交货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13、6.2.2预结算数量:以铁路大票标重为准。6.2.3结算数量:以列车到达港煤炭进港过衡单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数量。对由于港口计量设备原因等导致的结算数量偏差或争议,双方可按季度对存疑数量进行溢损核对并协商调整处理。6.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买卖双方原因发生的质量、数量漏检情况,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6.3.1漏检列质量按漏检品种进港旬度卖方交付买方煤炭的加权平均质量进行结算。6.3.2漏检列数量按当旬其余已过衡列的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如当旬已过衡列不足3个列,则按进场时间向前就近取车补足三列(同一交货品种),并按此三列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6.4买卖双方有权对交货港检验机构出具

14、的检验证书提出异议,异议最迟应在检验证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6.5买方或卖方收到另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立即申请原检验机构对煤炭的样品进行复验,并将复验结果通知另一方。如复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原检验结果仍为结算依据,除非一方在复检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仲裁检验要求。6.6如一方提出仲裁检验要求,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一家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对仲裁样品进行检验。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则仍以原检验机构的原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担;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同且误差超出合理范围,则以仲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委托煤炭质量检验机构的一方承担。第七条结算与货款支付:结算及付款方式:凭火车大票和轨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及增值税票付清余款。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8.2如卖方收到买方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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