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

上传人:君*** 文档编号:357704205 上传时间:2023-08-14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7.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总题库(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秋期版国开电大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本旁试总夏岸A.索例今折说明:更新至2023年7月试题,适用于2024年1月国开电大本科期末纸质考试。关41祠 存拿由盛*县某被闵樓対氐实员会i侶案情介绍1998年2月,李某当选某县某镇闵楼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李某被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 李某不服,诉至法院。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乡、民族乡、 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 项。第十一条村

2、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 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问题:(1)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是(0。答:C.越权(2) 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答:A.镇政府C.李某(3) 本案中,闵楼村村委会是不是行政主体?(B)答:B.不是(4) 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答:镇政府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 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李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 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

3、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 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关41詞花嘉世盛暮材材氐实员会i位案情介绍2005年8月,张某当选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其被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张某 不服,诉至法院。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十 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4、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 换村民委员会成员。问题:(1)你认为对本案中涉及到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越权?答:是越权(2) 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谁?答:是镇政府(3) 本案中,某村村民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答: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4) 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答:镇政府行为是违法的,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 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本案中镇政府 直接免去张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

5、,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关健個療圳市氏机某向保圳市公炭扃车杨管理所中甘办理驾敏純慈彼布 案情介绍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 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1376号),该文件 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 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同年5月,樵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

6、作出判决:“被告广 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违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 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问题:(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谁?答:深圳市车辆管理所及樵某。(2)粤公、通字20061376号性质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答: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因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

7、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 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抽象行政行为通常具有普遍性。关41彌栄市公去扃卖通蓍家于集厶林角公务时,蔑茕的司机丈某作孑 200免罚歙案情介绍2007年5月20日,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于某在执行公务时,对超载的司机王某给予200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于某又给违反交通法规的张某10元的罚款,并 当场收缴罚款,给张某出具了由某市公安局印制的罚款收据。问题:(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司机王某应在多少日内向公安机关履行200元罚款决定? 答:十五日内。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

8、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2)如果王某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可采取哪些措施?答:有三种措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釆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于某给张某出具的收据合法吗?为什么?答:收据不合法。(因为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

9、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 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关41同B4J*師市走械成蒙定樓要威枚割击来的株户丈办雄砍伐征” 案情介绍2008年9月,B省罗河市燕城区裴庄镇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先办理“砍伐证”、“准运证”。裴政 2008137号文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实施秸秆 还田。秋作物秸秆禁烧率必须达到100%”、“谁砍罚谁,谁烧罚谁”、“农户承包地砍伐或焚烧秸秆I 亩以下的对该农户罚款300元,超过1亩的每亩罚款500元。”文件的颁布日期是2008年9月3日。 文件说,对确因养殖、青贮等需

10、要,农户要求砍伐的应先报镇“三秋”秸秆禁烧指挥部同意,按要求办 理相关手续后经批准方可砍伐,“否则按违反秸秆禁烧规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农民李某因未经批准砍伐玉米秸秆回家喂猪被镇政府罚款三百元。问题:(1)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 答:属于抽象行政行为;(2) 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是否合法?为什么?答:不合法,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3) 镇政府对李某的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答:不合法,处罚依据违法;(4) 李某不服镇政府处罚决定,如何寻求行政法上的救济? 答: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关41祠丈瓣漆之6玉

11、志厶彼港就餐的S唐或皮啊传案情介绍2010年11月11日晚,王洪涛之子王志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饭店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 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上前制止,并带王志到值班室处理,王志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王志拳打脚踢, 并用手铐击中王志的头部导致其死亡。请问:(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务人员有几种身份? 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务人员有两种身份:个人身份和公务身份。(2) 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答: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公务行为。理由:一是该行为是杨某在执勤期间实施的;二是以某市公安 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实施的:三是行为与公安行政管理职权有内在联系。(3) 本

12、案应由谁对王志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应由市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中侵权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由杨某所 在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关41同 丈集的心6甲龙彼席就餐衬另港i或钥您案情介绍2015年3月某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 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甲到值班室处理,甲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甲拳打脚踢,并用手铐 击中甲的头部导致其不久死亡。同年3月16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附带 带民事赔偿诉讼,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 某1万元。王某认为

13、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其子死亡的,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问题:(1) 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答: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公务行为。理由:一是该行为是杨某在执勤期间实施的;二是以某市公安 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实施的:三是行为与公安行政管理职权有内在联系。(2) 本案应由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答:应由市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中侵权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由杨某所 在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3) 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什么?答:是可以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是以杨某为被告的,依据是刑法、刑

14、事诉讼法,而提起 行政赔偿诉讼是以某市公安局为被告,依据是国家赔偿法,不能认定为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又 提起的诉讼。关41祠就某崽尹传事粮盛高案情介绍2013年6月,钱某患严重传染性疾病,其从境外回国经海关时未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未如实报告 相关情况,致使88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据此市检验检疫局决定对其予以警 口问题(1) 如果钱某拒绝隔离治疗,有关部门是否有权对其强制隔离治疗?如果有,该行为性质是什么? 答:如果钱某拒绝隔离治疗,有关部门有权对其强制隔离治疗,以保护公共利益。其性质为行政强制。(2) 如果钱某对警告不服,是否必须先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以提起

15、行政诉讼?钱某对 警告不服的救济途径都有哪些?答:如果钱某对警告不服,不须先行申请复议。他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仍然可以提起行政 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3) 如果钱某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将警告改为罚款200元。如果钱某对此复议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谁是被告?为什么?答:该复议决定违法,因为加重了对申请人的处罚。如果钱某对省检验检疫局的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 政诉讼的话,被告应该是省检验检疫局。原因是行政复议是对行政行为的审査,而省检验检疫局作为行 政机关,对钱某的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该是省检验检疫局。 关楝詞 菜市鈴市養作出了 “尹后打击豈版活節”的夂件案情介绍2016年10月,某市的市委作岀了 “严厉打击盗版活动”的文件。据此某市玄武区组成了区公安局、 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局联合执法小组,负责打击本市盗版活动。2016年10月11日,联合执法 小组对一家音像制品商店进行突击检査,结果査获盗版、淫秽光盘500余张。联合执法小组随即以区公 安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局四家单位的名义当场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 罚决定。该店主杨某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遂于2016年10月15日向玄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玄 武区人民政府受理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