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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煤矿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井下作业安全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风险。为了提高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各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矿领导在下井前必须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二、管理内容1. 档案的管理目的和范围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行为,要求矿领导在下井前必须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和证明。管理范围包括矿领导带班下井前的所有资料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班前热身、测量报告、通风系统检修资料和培训证明等。2. 下井前矿领导需要提交的资料和证明在下井前,矿领导需要准备和提交以下资料和证明: 井下安全工作许可证; 班前热身考核证明; 井下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矿山地
2、质监测报告; 通风系统检修资料; 矿业安全生产证书; 安全警示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其他证明。3. 档案的管理流程矿领导在下井前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具体的管理流程如下: 矿领导带班下井前,需要到管理部门领取井下安全工作许可证。领取前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交事前申请书,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井下安全工作许可证; 领证后,矿领导需要整理提交所有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矿领导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和证明提交至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处; 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将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是否具备下井的条件; 符合要求的资料和证明将被归档存放,同时通知矿领导取证; 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和证明将退回矿领导,并告知需要重新申请和整理资料。4. 监督检查为了保证矿领导下井时的安全,各煤矿企业应组织专门的监督检查员,进行实地考察和监督检查。每批下井前,监督检查员需要查看矿领导提交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是否完备和有效,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三、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矿领导在下井前必须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加强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了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该管理制度需要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