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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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消防的设计要求1.1 建筑物的分类1.1.1建筑物的分类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4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1的规定。表2-1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注:l 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4级确定。 2 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1.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4 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现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5 一、二

2、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现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6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J161987)2001年修订版确定。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1的要求。表2-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建筑面积应注:l 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 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 3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3、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4 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5 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人口。3)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可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分为五类(甲、乙、丙、丁、戊类)见表23。表2-3 生产得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l 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生产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2 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

4、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时,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 20。 4)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24的要求。 5)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2-5 分为五类(甲、乙、丙、丁、戊类)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6的要求。 2防火规范中消防的相应规定1)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

5、应小于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表25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注;l 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 2 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50,但上述的厂房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5倍。 4 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丁戊类厂

6、房装设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5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个时,最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6 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按丙类厂房确定。表2-6储存物品得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l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四。 2 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 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表2-7 库房得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注:l 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2独立建造的硝酸铝库房、电石库房、聚乙

7、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 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2的规定增加1.00倍。 4 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5 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 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占地面积” 均指建筑面积。 2)城市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建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建筑物、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3)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

8、可设一个: A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B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C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D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注:本条及本规范规定的每层面积均指每层建筑面积。 3)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厂房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指标表的规定计算。 4)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厂房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5)乙、丙、丁、戊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乙、丙、丁、戊类物品库

9、房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6)甲类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7)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的桶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储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8)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9)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液体储罐与泵房、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10)甲、乙、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液体装卸鹤管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11)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储气罐

10、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12)湿式氧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门)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14)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15)库房、储罐、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库房、储罐、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16)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表的规定。 17)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

11、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A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 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但应设一个净宽不应小于1.4m的向外开启的门。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应不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 m2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B二层或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表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C单层公共建筑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 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

12、全出口。 D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 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没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18)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疏散距离表的要求。 B.房间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安全疏散距离表减少5 .00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安全疏散距离表减少2.00m。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小超过4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

13、间不超过1 5m处。 C.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安全疏散距离表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19)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疏散宽度指标表的规定计算。 20)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楼梯和走道各自宽度,均应按不小于疏散宽度指标表的规定计箅。 21)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及首层疏散外门的各自总宽度,均应根据疏散人数按不小于楼梯门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表规定的净宽度指标计算。2.2 水

14、消防系统的组成和使用 水消防系统有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2.2.1.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 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是把室外给水系统提供的水量,经过加压(外网压力不满足需要时)、输送到用于扑灭建筑物内的火灾而设置的固定灭火设备,是建筑物中最基本的灭火设备。其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可扑火A类火灾,以及其他火灾的暴露防护和冷却。 建筑消火栓绐水系统一般由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嚣及增压水泵等组成。 消火栓设备是由水枪、水带和消火栓组成,均安装于消火栓箱内。2.2.2.自动喷水火火系统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戈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称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也伴有预湿润等灭火功能,可扑灭A类火灾,以及其他火灾的暴露防护和隔断。自动喷淋-泡沫联用系统的灭火机理是冷却和隔离、窒息3种灭火机理同时存在,水幕系统阻隔辐射热,雨淋系统具有冷却和预湿润作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水源、加压贮水设备、喷头、报警装置等组成。2.2.1.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具有冷却、窒息、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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