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

上传人:图*** 文档编号:357674750 上传时间:2023-08-1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8.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师风失范警示,工作制度教师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汇编(3篇)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x月起,教育局每月将对全区各学校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进行通报,具体如下:1.学校学年内首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情节较轻的,不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情节较重的,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并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2.学校学年内二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情节较重的,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3.学校学年内三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

2、区范围内通报,具体到学校和教师名字。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4.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学年内有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不得参评师德师风先进学校,学年度办学水平师德考核栏目扣2分。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为落实关于“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要求,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效遏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意识,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第二条按照“规范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压实幼儿园

3、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第三条对以下行为予以通报警示:(一)落实国家和教育部相关师德师风政策学习及宣传工作不到位的。(二)落实省内师德师风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要求不到位的。(三)不能持续加大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力度的。(四)不能对师德失范行为给予及时查处的。(五)不能对师德失范行为切实做到处罚到位、通报到位、警示到位的。(六)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猖獗、情节典型、性质严重案件的。(七)存在重大师德失范隐患事件而不能及时发现、反映、上报和处置的。(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预警的其他师德失范情形的。第四条对教师以下行为予以通报警示:违反国家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和关于加强和

4、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教师有偿补课处理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的教师。第五条通报警示程序:(一)提出约谈。由保教部发出书面通知,应注明被约谈人、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对象应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二)约谈汇报。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人进行答复。(三)落实整改。提出进一步限时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被约谈人作出落实约谈事项的承诺。约谈要形成约谈会议纪要,约谈部门要对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予以通报。被约谈后未按照要求整

5、改、问题依然突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未按要求整改而发生更大案件或群体事件的,从严追究和责任到人。对于典型案件和责任人,可以不予约谈,直接通报。(五)通报印发。由办公室拟定通报事项,以幼儿园名义印发,并上报备案。(六)通报事项。说明案件的主要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危害,明确违规、违法的相关条款,提出问责处理结果和对今后相关工作要求。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自觉接受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的批评监督,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师德师风举报监督制度。一、举报对象我校教职员(含编外人员)二、举报内容(一)在教

6、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骚扰行为。(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含违法犯罪行为)。三、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一)投诉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二)举报监督电话:xx四、建立受理问题台账对受理的师德师风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随时“对账”,及时“销账”,做到件件有回应,及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五、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对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经查实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员实行“一票否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